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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审判决太平洋违法传销 罚款3500万昨到账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李文波 孙斌 2012年03月23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1)

 

  “‘太平洋’是创富新模式还是毒瘤”再调查

 

是创富新模式还是毒瘤”再调查

 

  核心提示

 

    昨日,两个让“精彩生活”和“太平洋”1000万会员、数十万渠道商感到震惊的事件发生了:一是河南、长春两地终审判决书亮相,法院最终认定“精彩生活”违法传销,昨日下午3时,“精彩生活”3570.8万元罚没款被划到驻马店地方法院指定账号。二是南昌方面,该案进入刑事起诉程序,这意味着消费返利骗局活动的主要人员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 法院终审判决“精彩生活”违法传销 3500多万元罚没款昨日到账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昨日下午3时,驻马店市执法人员,成功将“精彩生活”账户上的3570.8万元罚没款划到指定账号。执法人员一行划拨资金后,开始从江西南昌启程返回河南。

 

  与此同时,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驻法行终字第47号”终审判决书首次亮相。

 

  该终审法院认为,“精彩生活”的行为,已构成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骗取入门费式传销违法行为。此行为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长春市地方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精彩生活”经营行为已构成传销。“精彩生活”主观上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设置了一整套以发展渠道商为出发点的制度,而发展渠道商制度的核心,又是通过会员交纳保证金(入门费)来吸纳资金,所吸纳的资金,均由“精彩生活”按其设定的规则分配。其返利积分也是为了维系渠道商系统运营和吸引他人加入而设定的。该制度极具诱惑力,利用部分人急于暴富的心理,诱使他人注册成为普通会员,普通会员交纳保证金而成为渠道商,就实现了从消费者到经营者的转变。“精彩生活”主张渠道商违法行为与己无关不能成立。

 

  2 创始人唐庆南“甩手” 南昌方面案件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昨日曝出的另一则新闻令“精彩生活”和“太平洋”难以说出口:“精彩生活”和“太平洋”引以为豪的创始人、董事长唐庆南,丢下他开创的颠覆世界的消费返利致富商业模式“甩手”不干了。

 

  据调查,目前,“精彩生活”董事长已换成李荣华。口口声声要把“太平洋”做到“永远”的唐庆南为什么丢下千万会员?以下的信息似乎与此有关。

 

  “(2012)驻法行终字第47号”判决书记载,“精彩生活”聘请的江西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明华,在法庭上透露了一个让“精彩生活”和“太平洋”渠道商,特别是高层更加震惊的内容。律师承认,在此之前,“精彩生活”消费返利案件,由南昌市工商局移送到南昌市公安局,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这意味着,相关人员已构成犯罪,将面临法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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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生活”叫板报社

 

  东方早报记者昨晚严正回击

 

  近日,《东方早报》记者于松发出了数篇关于“‘太平洋’直购网涉嫌传销”的报道。对此,“精彩生活”和“太平洋”声明称,《东方早报》报道属精心策划的、有组织、有目的、花巨资打造的不实新闻。

 

  昨晚,东方早报记者作出回应。于松表示,他基于律师和渠道商提供的线索,自2011年11月起对“太平洋”直购网进行了深入调查,不仅采访了新疆、河南、山东等地的数十名渠道商、多省市的公安与工商部门,以及法律专家,掌握了大量的采访证据,而且“精彩生活”董事长唐庆南亦在接受当面专访时,承认该公司曾在安徽、湖南、湖北、内蒙古等多地遭遇执法部门的调查。记者采写的多篇报道均从维护民众切身利益和正常电子商务秩序出发,并对全部报道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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