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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幻想“百万年薪”强迫姐姐入传销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邓红阳 赵红旗 潘正军 2013年07月2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1)

 

  “姐,我在郑州办了个厂子,你过来帮我看看。”小文(化名)怎么也想不到,20岁出头的弟弟小林(化名)会用这样的方式骗自己。

 

  在广东省广州市一家工厂打工的小文,感觉弟弟创业不易,在弟弟多次央求下,请假赶到郑州。小林接到姐姐后,直接把她带到了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西部的巩义市一偏僻出租房。

 

  “你的厂子在哪?”小文不解地问弟弟。弟弟嘿嘿一笑说:“没本钱办什么厂子?我想请你参加人力资源网络营销。如果你把同学、朋友发展过来,我年薪就能达到100多万元,咱的日子不就越过越好?你好好想想。”

 

  小林话音刚落,他身边的几个人就把小文的银行卡、钱及衣服等物品搜走。在随后的日子里,小林伙同其他人不仅对小文进行殴打,对其上厕所也进行监控。

 

  7月24日,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宏钧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涉案的小林等5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见面“借”手机

 

  小文说,5月初,在广州打工的她就不断接到弟弟小林的电话,说其在郑州办了一个厂子,想让她来帮忙照看生意。但是她在广州的这家工厂福利待遇好、工资高,不愿意辞掉工作。

 

  小林很执著,仍然不停地给姐姐打电话。小文考虑再三,决定先请假,看看弟弟的厂子后再决定去留。

 

  6月2日,小文到郑州与小林见面后,小林说:“我的手机没电了,事又多,借你的手机用用。”小文没多想,就把手机递给了弟弟。

 

  当天18时许,姐弟俩来到了巩义市南地村一处偏僻的出租房,几个与弟弟年龄相仿的女孩子“热情”地欢迎小文。

 

  当小文感觉弟弟是在做传销时,就借口说出去走走,想伺机逃走。小林堵在门口说:“你是我姐,是让你来赚大钱的,我骗谁也不能骗你呀,我咋能把你往火坑里推呢?”小文说:“看在咱俩是姐弟的分上,你就让我走吧。”  小林一听就恼了,抬手给了小文一耳光说:“你给我闭嘴。”小文简直不敢相信,动手打自己的竟是亲弟弟。

 

  之后,有人轮流给小文讲所谓的网络营销概念,其余五六个人围坐在她旁边。“课”一直讲到21时许,也不让她吃饭。小林等人说:“你啥时候接受了发财梦,啥时候让你吃饭。”

 

  小文说,饿到23时许,他们才让她睡觉。她当时睡在一张大床的中间,另外3个女孩睡在两边,其余的男子睡在另外一间屋子里。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她上厕所都有两名女孩陪着,两名男孩在厕所门口守着。

 

  不拿钱就挨打

 

  “你给家里人说,现在做生意需要点本钱,最少6000元,如果家里人汇两万元,你就有利润了,要不了多久,你就发财了。”经过几天的“上课”后,小林的伙伴开始给小文下任务。

 

  小文不从,两个女孩就揪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一个男孩还朝其脸上搧巴掌,另外一个男孩往她身上泼开水。无奈之下,小文说出了被他们搜走的银行卡的密码。他们查了一下银行卡的余额,发现只有几百元,对小文又是一番打骂。

 

  6月13日,小林的伙伴再次逼迫小文给家人打电话要钱,因得不到满意答复,小文再次被殴打。

 

  当天下午,巩义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将被非法拘禁达11天、已经面目全非的小文解救出来。

 

  随着犯罪嫌疑人的归案,办案检察官发现,涉案人员均是90后的少男少女,都有着“一夜暴富”的畸形心理。

 

  据涉案人员供述,他们也曾经是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被同学或好友骗来后,也挣扎过、反抗过。后来经过“听课”,他们也就相信了搞网络营销能赚大钱的理论,并积极物色人员,最终成为一个害人者。

 

  “这样来钱快,如果能不断地引荐他人加入,自己的级别就会不断提升,待遇会越来越好,一年挣个百八十万不是没有可能。”小林依然相信自己的“发财梦”。

 

  打击仍存难点

 

  “如果说以前的传销活动是依靠卖出高价产品、发展大量下线的方法来赚钱的话,那么,现在传销赚钱的方式就简单直接得多,其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已演变为 拉人头 式的传销。”陈宏钧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经对此案案情研究发现,只要传销者交纳高额“入门费”、“加盟费”取得资格后,就可以继续组织营销网络,以高额红利或回扣为诱饵招揽更多的人员,而“产品”就变为无形。

 

  陈宏钧分析说,在表现形式上,被骗人员被熟人甚至亲人骗到传销场所后,其身份证、现金、银行卡、手机等物品都被搜走,然后强制性进行“上课洗脑”,直至被骗人员交纳一定数额的“入门费”、“加盟费”,不能发展下线或拿不出金钱的则限制其人身自由,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大。

 


  “令人担忧的是,传销人员趋于低龄化。”陈宏钧认为,现在的传销活动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传销活动,已经演变成具有诈骗、敲诈、绑架、非法拘禁等性质的犯罪活动,对青少年的危害不容忽视。

 

  “调查难取证难,影响打击效果。”巩义市公安局一名办案人员认为,在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中,因人员众多、异地活动、参与人员不配合等特点,造成调查取证困难,查处一处传销活动,当场查获的人员少则十几人,多则几百人,要逐人调查取证,牵扯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众多的下层被骗人员分散在各地,要取得这些人的证据,也较为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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