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审理一起虚拟货币传销案3.2亿
10月1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通报一起传销案件。该案嫌疑人打着“区块链”、“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数字中国”的幌子,在短短6个月时间内发展30个层级、10905个会员账号,获得3.2亿余元投资额,上演一场以疯狂吸金为目的的传销骗局。2019年9月25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某等1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年不等刑期判决结果,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九十五万余元不等,至此,该11人导演设计的的弥天骗局终以落入法网告终。
(北青报记者 孔令晗 见习记者 郭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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