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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选千通公司陷代理商诉讼:“蒙牛慢燃”涉嫌传销惹的祸?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社交财经融媒体 作者:佚名 2020年06月18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两则关于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裁定书,分别是《凌源市万和润商行与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与《肖某新与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提到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并不陌生,该企业于去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组织策划传销被罚没438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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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为何会遭到频繁起诉呢?其中究竟发生了哪些事情呢?

代理商起诉公司退货款被法院驳回

中新融媒注意到,以上两则民事裁定书上诉人请求中均提到,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84420号民事裁定书。事实和理由:京山市工商局京工商处字【2018】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优选千通公司的行为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团队计酬”模式的传销,而依据《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犯罪处理。一审法院因京山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京工商处字【2018】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优选千通公司存在经济犯罪嫌疑从而驳回肖洪新诉讼请求属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一审法院驳回肖某新(凌源市万和润商行)诉讼请求的裁定属于事实认定不清,判决错误,恳请支持肖某新(凌源市万和润商行)全部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优选千通公司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优选千通公司与凌源市万和润商行(肖某新)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肖某新)凌源市万和润商行无权向优选千通公司主张所谓的合同义务,且涉案金额已被相关行政部门罚没,(肖某新)凌源市万和润商行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不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此外,中新融媒还注意到,肖某新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要求优选千通公司退还货款65988元;2.要求优选千通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而凌源市万和润商行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要求优选千通公司退还货款120960元;2.要求优选千通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最终(肖某新)凌源市万和润商行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裁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蒙牛“慢燃纤维奶昔”列入特大网络传销案

提到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或许有些人不知道,但是提到蒙牛“慢燃纤维奶昔”,许多人也许就知道了。据蒙牛官网介绍,慢燃是“蒙牛乳业最新推出的纤维奶昔牛奶产品”,是蒙牛首款进入微商领域的产品。

2017年12月28日,北京优选千通公司与(蒙牛公司)上海鲜语公司签订《上海鲜语2018年经销商购销合同书》,上海鲜语公司授权北京优选千通公司在全国微商渠道销售慢燃牛奶和“焕轻高蛋白质调制乳粉”。

与上海鲜公司签订经销协议后,北京优选千通公司制定慢燃牛奶会员发展制度和团队管理奖励制度,委托鸿亿公司承建并维护其会员系统,设立官网和“慢燃大健康”、“轻享慢燃”微信公众号,开展广告宣传、招商、发布通知公告,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接会员系统,对会员的销售渠道、销售价格和串货行为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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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以“太阳线型”的模式发展人员,通过会员系统对会员及会员认购的产品进行管理,并使用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和公司对公账户收取高级合伙人资金。而据相关人士透漏,“蒙牛慢燃”代理层级由低到高共分为体验官、创客、城市经理人、城市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共5个级别。其中,创客、体验官被归为“零售”;高级合伙人可以招募城市经理人、间招城市合伙人,直招城市合伙人、高级合伙人。

但是好景不长,2018年5月,有人向京山市监局举报北京优选千通公司从事慢燃牛奶网络传销,京山市监局于当月22日立案查处。截至7月31日,北京优选千通公司共发展有效会员64836人,收取会员资金5亿余元,违法所得4188万余元。实际上,北京优选千通公司实际销售产品的金额仅为1.87亿,其余资金全部被该公司占有。2018年11月29日,京山市监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没收北京优选千通公司违法所得4188万余元,并处罚款200万元。

随后,北京优选千通公司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1月10日,荆门市市监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京山市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该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北京优选千通公司不服,于去年1月28日向荆门市掇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月24日,掇刀区法院驳回北京优选千通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优选千通公司不服,又向荆门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去年12月3日,荆门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去年12月12日,京山市监局向京山县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对北京优选千通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3月21日,优选千通在其公司名下“优选轻享”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蒙牛慢燃’项目授权到期的通告》,通告显示,2017年12月18日,优选千通与蒙牛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鲜语牧场乳业销售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优选千通取得“蒙牛慢燃纤维奶昔”微商渠道独家经销商资格,授权期至2019年2月28日。通告还称,在授权期间,原优选千通南京运营中心负责人、现“蒙牛社交新零售平台总经理”的孙帆在“蒙牛慢燃”项目运营期间,决策及管理失误,致使优选千通自2018年6月份开始接受工商部门的调查,并直接造成一系列运营和售后问题。优选千通最终被京山县工商局判罚4300万元的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限期改正。为防止优选千通转移或藏匿违法资金,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定冻结优选千通银行账户一年。

因巨额罚款及账户被冻结,优选千通无法为签约的微商代理和销售发货、退款。优选千通曾对于此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维持原处罚判定。

与优选千通公司解除合作之后,上海鲜语牧场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与轻享慢燃(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并指定轻享公司为慢燃产品唯一合法经销商。同时,“慢燃”针对微商的招商政策也发生了变化,招商层级由过去的3个层级变为2个(高级合伙人、城市合伙人),取消了城市经理这一级别;消费层级则仍保留两级,但叫法由过去的创客、体验官,变为办理季卡、月卡。

据天眼查显示,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8日,注册资本 200万元,最大股东是梁漳达,占股99%,赵婧占股10%,此外,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了江苏慢燃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股权结构显示,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占股55%,孙帆占股45%。但据相关人士透漏,去年1月,位于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329号的江苏慢燃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几经辗转,才得知这家公司早已不再运营。原班人马在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集庆门成立了另一家公司—南京亦美今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他们主推的产品也变成了由当红流量女星马思纯代言的蒙牛凝纯胶原蛋白肽。面对代理商们上门讨要说法,这一群人保持统一口径:慢燃大健康和亦美今生没有任何关系,要退钱找慢燃大健康。

据天眼查显示,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法律诉讼达66条,均是“买卖合同纠纷”与“合同纠纷”,以个人起诉该企业的居多。其中还有3起今年7月8月份的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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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公司涉嫌传销,代理商的货款为何难以胜诉呢?“传销投资,一般都是会员向上线或者传销公司交付一定金额,获得相应产品和奖励。在该行为被定性为传销行为之前,是典型的民事合同行为,受法律保护,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合同权利义务。但《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故当某行为或组织被工商、刑事部门认定为传销并经处罚之后,那么其行为就不再是合法的民事行为,而是经处理过的违法违规行为,法院当然不能再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据相关律师表示:“一旦被执法机关认定为传销组织,钱是要不回来的。”

“目前来看,微商、社交电商是被大多数人看好的转型之路。但实际上,微商和社交电商涉嫌传销的问题非常严重。”业内人士表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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