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要被骗传销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玉林日报 作者:admin 2020年07月05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2020年6月19日,《玉林日报》“法制与道德”栏目刊登了名为《莫让老妈乐,变成老妈哭》的文章,说的是被告人卢某某号称消费养老,实则专骗老年人,致使许多老年人被骗的事情,最终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刑并处以罚金。


    笔者在检察院工作,近年来在工作中以检察官身份办理过多件中老年人被以各种形式骗钱骗物的案件,另外也曾对多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即普通老百姓俗称的传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办案实践中,深切感受到这些诈骗、传销案件中,中老年人更容易受骗上当,犯罪分子多数是利用中老年人爱贪小便宜和轻信“熟人”的心理,在犯罪分子天花乱坠的吹嘘下,一步步走入诈骗、传销的陷阱。

    在一些新型网络传销案件中,传销组织已经不再需要像传统传销活动那样去控制参与者的人身自由,传销人员也不再需要聚集在一起,上下线甚至不需要见面认识,而是通过网络交流去进行洗脑,传销组织往往打着“加盟项目”“业余兼职”“合法经营”等幌子,披着貌似合法的外衣,有的甚至开有实体店铺进行宣传,最终让传销人员在传销网站或者手机APP上通过网络支付款项加入传销组织,形成传销上下层级关系,从中牟利。加入这些传销组织后一旦被查处,轻则投入的钱财化水,重则倾家荡产,并且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就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笔者办理的案件中,不乏一些公职人员就因贪一时之利而参与网络传销活动,最终不但钱财全空,还身陷囹圄,被开除公职,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后悔不已。

    莫入诈骗、传销陷阱,除了家人要对中老年人多留个心眼,关键是自己不要贪图小便宜,更不要轻信“小投资”有“高利润”,如果项目年投资回报率特别高就要当心了,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