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抢劫杀人 只为挽回传销损失
他们曾经是传销的受害者,为弥补损失却变成了冷面杀手。9月2日,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抢劫杀人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两人被碎尸
在法庭上,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8月,杨鲁静、吴木根、陈新华、陈菊香预谋抢劫刘新河。吴木根以帮刘新河租房为由,用陈菊香电话给他打电话,将他骗到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瑞祥花苑一出租屋内。此后,杨鲁静、吴木根、陈新华将刘新河捆绑,并用胶带封口致刘新河死亡,分尸后扔掉。四人共劫取刘新河价值84974元的财物。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1月期间,杨鲁静、陈新华等五人经过预谋,杨鲁静将他认识的刘汉翠带到乌市太原路和平花园吴木根和陈菊香租住的房子。当晚五名被告人与刘汉翠吃完饭,陈菊香离开。
次日,吴木根、陈辉两人假意将杨鲁静和刘汉翠一起捆绑,恐吓刘汉翠交出了银行卡及密码。吴木根看管刘汉翠,杨鲁静、陈辉到乌市大寨沟等处用银行卡从自动取款机取款20000元。
期间,陈新华离开那间出租房。之后,杨鲁静和陈辉购买了冰柜和电动绞肉机等物品运回出租房,吴木根、陈辉将刘汉翠捂死后分尸。第三天,杨鲁静、吴木根、陈辉、陈新华搭乘出租车将刘汉翠的尸骨抛在新疆五家渠上渔场队附近,刘汉翠被抢物品共计20350元。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2007年9月,杨鲁静与新疆一物流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共同收购油葵,由物流公司出资金,杨鲁静负责联系货源,保证油葵质量。
同年10月初,杨鲁静同八方公司员工冯海军一同去哈巴河县收购油葵。
10月12日,杨鲁静私自将收购的油葵卖掉,结账后他带着货款148436元逃跑,并将赃款挥霍。
乌市检察院认为,杨鲁静、吴木根、陈新华、陈辉、陈菊香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另杨鲁静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收受货款后逃离,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在制止杀人”
现年43岁的杨鲁静,是几个人中的“老大”。
在法庭审理阶段,杨鲁静多次提到曾与陈辉、陈新华被人骗到广西,被困于传销窝点,他自己随身携带的8000元血本无归。
后来,警方打掉那个传销窝点,杨鲁静才在朋友的帮助下回到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