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大学毕业生杀死传销“新人”后抛尸(2)
这个传销窝点有一个美好的名字:“杏花村”。
但是,手打脚踢、泼冷水、放手机音乐掩盖打人声和被害人的叫声……这些只有在电视剧里才出现的情节,被他们搬到“杏花村”内,直至将受害人打死,然后运尸抛江。
这到底是传销组织内的一个意外,还是一种必然?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究竟是如何走上传销之路,进而变得如此残忍?
远从内蒙古赤峰市赶来的焦某的姨父刘先生说,焦某原本在北京有工作,但被同学以高薪工作骗去。期间也不跟家里说一声,没给家里寄钱,也没问家里要钱。归案后,才知道他去做传销,而且参与弄死人。
记者了解到,这个传销组织,多为刚走出社会的毕业大学生,成员之间多为同学、校友、师兄师妹的关系。
9名被告中,何某和牟某是同学,何某以网络营销的好工作为由,将牟骗来了,是牟的上线;吴某也是被同班同学刘某(音,中途刘已离开)骗来。
吴某说,自己在吉林读大学,学计算机,在学校还曾拿过一等奖学金。即将毕业时,正在找工作的他接到同班同学刘某的电话,说东莞有高薪的好工作。“因为是同学,我十分相信,也没多问,就直奔东莞。”吴某回忆,到达东莞后,一进房间,就见到10几个陌生人。他们也是大学生,而且很实在的告诉我:“你被骗了,这里没有工作。”
在被洗脑后,吴某也开始骗自己的同学作为下线,或者以高薪工作为诱饵,骗一些大学毕业生进来。吴某说,接近两年时间里,他从传销链条中的最底层,一步一步往上升,突然有一种成就感和优越感。“没办法,人一旦在那种情况下,渐渐顶不住诱惑,也慢慢失去理智。”吴某说,“当时有‘片长’(传销组织的一小头目)宣称‘你在这里好好干两年’,赚100万是没问题的。”吴某说,他心动了,也就慢慢认同这种价值观。
办理该案的法官分析,大学毕业生由于对社会认识尚浅,找工作容易被骗,连番洗脑后,心理以及价值观容易发生扭曲与割裂。而由于传销组织的被隔离状态,他们无法获得有识之人的提醒,就形成“游离”在社会之外的小世界。这个小世界里,先进来的可以欺负不听话的后来者,就如吴某所称的,正是因为这种成就感和优越感,可以随便对新来的人员,稍有所不从,就采取威逼利诱,甚至可以动手打人,觉得这是应该的。由此发现被害者的死亡并非偶然,而是点滴积累形成的恶果,只能自己下咽。
披露:传销组织结构及利益分成
庭审上,记者了解到,自2006年起,被告人吴某等9被告,先后以推销“瑞士金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800元费用取得加入资格,并按照A、B、C、D、E组成“五级三阶制”层级,其中发展1至2人为E级业务员、3至9人为D级业务员、10至29人为C级主任、30至64人为C级大主任、65至392人为B级经理、393人以上为A级总裁,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