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子在新北川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逮捕
近日,四川省北川县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活动于北川新县城的传销组织头目赵某某依法逮捕。
经审查查明:2011年3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指使其老公叶代明、干儿子张强在北川新县城安昌小区、新川小区、尔玛小区租赁房屋10套,同年4月6日至8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租赁大巴车将其37名下线传销成员从贵州兴义转移至北川新县城,同时通知其在外地的另外10名下线传销成员赶至北川,事后藏匿至事先租赁好的房间内。以北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多、机会多、政策优越等为诱饵,将外地人骗至北川,在北川发展他人参加该传销组织。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组织领导该传销组织成员假借“新加坡百盛贸易有限公司” 在北川新县城推销手机、剃须刀等产品,以谎言邀约的形式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传销组织,并且要求参加者缴纳3800元(其中3300元购买一份业绩,500元购买产品,产品只能自己用)获得加入该组织的资格。截至4月下旬案发,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领导该组织在北川新县城先后共骗取人民币 7.6万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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