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1040阳光工程"传销下线竟超百人!头目终获刑五年半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福建电视台 作者:admin 2019年09月2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有一个传销组织叫"1040阳光工程",

这个传销组织声称,

你只要投资69800元,

就可以在两三年内赚到1040万

天下真有如此掉馅饼的好事吗?

显然不会。

但是却有一名女子信了,还发展了超过100人的下线,最终她也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去年年底,罗源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在日前就此案作出了判决。

发展了超过100名的下线

法庭上的女子就是被告人杨某,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杨某所参与的“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从2012年上半年至2015年8月份,先后在安徽省滨湖新区,罗源县滨海新城从事传销活动。

“1040阳光工程”,实际是打着所谓国家支持“纯资本运作”的幌子、有着严密组织体系的非法传销组织。这个传销组织宣称,只要入股69800元,经过两、三年的资金运作后,便可赚到1040万元巨款。

根据查明的情况,被告人杨某于2012年在安徽省滨湖新区加入该传销组织,伙同曹某青,曹某,高某等人层层发展下线,其中,曹某青系杨某的小叔子,曹某系杨某的公公,高某系杨某的表弟,这三人目前均已被判刑。

公诉机关指控其系“老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在该传销组织中,杨某在组织中为“老总”级别成员,其名下多张银行卡为传销资金转移,直接申购返利、发展下线抽成等提供了便利,对该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法庭上,被告人杨某辩称,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确实有上述资金往来,但是这是在帮她的公公曹某转账,自己没有参与该传销组织,也并非所谓的“老总”。

辩称自己并非“老总”

相关转账系应公公要求

针对被告人杨某的辩解,公诉机关出示了多名证人的证言,其中就包括杨某的公公曹某,小叔子曹某青的证言,均证实,杨某实际上就是曹某、曹某青等人的直接上线。主审法官也当庭向其进行了相关法律的释明。

一审获刑五年半

并处罚金55000元

福州罗源法院经过审理,

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最终一审以犯组织、

领导传销活动罪,

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0元。

-END-

来源: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