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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潜行在互联网上的传销 清除毒瘤需多部门合作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龚亮 2014年11月0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1)

 

 

  新华社发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抓获了103名传销分子,这些传销人员多以1040工程或异地资本运作为名,发展下线,骗取亲人朋友入伙。一次性投资69800元,只需发展3个下线,一年后就能赚到1040万元,这就是1040工程。很多人禁不住这样的诱惑,从而走向了传销的深渊。

 

  1040工程到底是怎样迷惑群众的?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中,却发现更大的谎言和陷阱已经移植到了互联网。

 

  旧模式:异地资本运作

 

  不久前,记者收到了一条陌生信息,有人向记者介绍1040工程。“只需发展3个下线,且每个人又都能找来3个下线,实现几何倍增,一次性投资69800元,一年后可变成1040万元。”他说,交69800元就获得了入会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之后每发展一个下线就有相应的提成,而且根据发展业绩能晋升在团队内的级别,级别越高提成越多。

 

  此人还向记者推荐了一个微信公众号“财富来商务运作”,让记者先学习“异地资本运作”的资料。这个公众号每天会发8篇文章,其中一两篇是鼓吹异地资本运作的文章。记者发现,每篇文章的阅读量都有好几万,不过很多鼓吹异地资本运作的文章因为被多人举报已无法查看。

 

  异地资本运作,顾名思义就是要在异地发展,并在异地集中租房,全职蹲守,一般不发展当地人。由于并没有实际产品,传销人员就只能以免费旅游或考察投资商机等为借口,将自己的亲人朋友骗到目的地,然后以国家引进资本运作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为由,诱骗当事人入会,发展下线。

 

  在执法部门的持续严厉打击下,传统的传销活动已有所收敛。但近年来,穿上“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马甲的传销在全国各地涌动,让人防不胜防。据悉,目前从事异地资本运作的传销人员遍布全国大部分省市。与传统传销不同,这些变相的传销既不“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也不需要上交手机等通信工具,并且它以国家项目和资金高回报率进行“洗脑”,隐蔽性更强,且管理更系统,谎言更难识破。

 

  这些传销人员把政府对他们的每一次打击、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都解释为“宏观调控”,是为了有效限制其发展规模,吓跑胆小的。他们还找了很多有关资本运作的正面报道,其实都是断章取义或主观臆断出来的。事实是,国家坚决打击异地资本运作,因为它本质上就是非法传销。

 

  新手段:网络资本运作

 

  在互联网上,有很多揭秘1040工程的网站和帖子,每篇帖子里都会植入一些QQ号,有兴趣者可深入了解。记者添加了其中一个QQ号,对方立刻就回复了。这位自称“紫菱”的女性网友说,她做异地资本运作一年多,亏了12万元,现在她转做网络资本运作了,因为这条路赚钱更现实。

 

  实际上,网络上绝大多数揭露1040工程内幕的网站是它的升级版从业者建立的,他们自称为“网资”。

 

  当记者询问“网资”怎么发展时,“紫菱”现场教学道:“做‘网资’的人大部分是做异地资本运作失败或正在考察异地资本运作的人。他们在互联网上看到我们发的帖子,就会加我们的QQ,成为被动邀约客户,然后,我们就给他们分析做异地资本运作失败的原因,分享做‘网资’赚钱的优势,如果他们认同‘网资’这个行业,就会加入我们。”

 

  那么,网络资本运作怎么赚钱呢?“网络资本运作1单是580元,最少投资1单,为体验单,最多投资35单20300元。所有申购款及时分配,推荐奖和金级分红是最高的,分别占27%和57%,所以你的目标是要快速成为金级,金级分红是最诱人的。进入团队后,团队会帮你做推广和发展下线。”网络资本运作团队“易富国际会所”成员“云溪”给记者详细讲解了奖金分配制度。他说,只要肯努力,一年可轻松赚到1000万元。

 

  在中国民间反传销人士叶飘零看来,“做‘网资’,就是建个小网站,搞一个廉价结算软件,在网站、论坛发帖找下线,任何人都可以操作。对于‘网资’人员来说风险很大,一旦操盘手关闭网站,下线则血本无归”。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实是换汤不换药。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指出,无论是异地资本运作,还是网络资本运作,都是到处“拉人头”、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且参加者的收益都是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发展下线数量决定,从法律上讲,两者都是传销。

 

  建议:清除传销毒瘤还需多部门协同合作

 

  传销是社会的毒瘤,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抵制。针对异地资本运作,叶飘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严格控制当地出租房,登记外来人口数量,展开普法教育,明确通告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否则严格处罚;二是各部门统一协调,银行、通信、工商、公安统一制定协调机制,张贴警示标语详细介绍当地传销特点及举报方式;三是建立奖励、处罚机制,利用传销人员熟悉了解传销内部结构及运作方式等特点,鼓励他们提供打击传销线索,对于那些提供有破案价值的受害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网络传销比传统的传销模式发展速度更快且形式多样,低成本、跨地域、点对点运作,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方式更隐蔽,因网站服务器多数在境外,调查取证和破案难度更大。”李欲晓指出,打击网络传销首先要从立法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法律对网络传销没有明确的定性,很多人就处于模糊状态,不知道自己违法了。

 

  李欲晓建议,除了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协同合作,提高网络传销发现、取证、破案能力之外,通信、金融、工信等相关部门也应对网络上非正常状态提高警惕,制定相应治理机制。以网治网,净化网络环境,鼓励社会团体在互联网上建立“反传销网”等,提高网民对传销的辨识和抵御能力。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各部门对此类传销模式的认识和信息共享,方便对境外网站进行相关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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