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传销新闻:“七亿入口”传销案主犯们获刑5年多
“七亿入口”就是传销中宣传的“打造七亿中产阶级的入口”,利箭今年4月3日配合宁波执法机关破获的“七亿入口”特大传销案主犯们获刑了,从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12月8日公布的判决书中获悉:
目前这一打着“中国梦”旗号的传销平台骨干已经获刑!其中黑龙江一小学教师发展下线人员26万多人,触目惊心。
2019年11月27日,被告人靖某建借用他人名义在本区成立浙江七亿入口科技有限公司,伙同被告人靖某喜以建立“无限流量新业态社交全民电商平台”为名,成立“七亿入口”传销组织。
虚构该平台于2020年4月17日上线后的盈利前景,引诱参与人缴纳费用获得发展下线资格,每名参与人可发展三层下线,并称为一级、二级、三级,每级下线又可向下发展三级,以此类推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与人不断发展他人加入,在全国各地大肆发展会员,骗取巨额财物。
该组织初期以免费激活为诱饵发展了1万余名参与人,自2020年3月7日“七亿入口”APP上线后,要求参加者缴纳100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激活账号获取500“流量”和1个共享二维码后才能发展下线,发展的直接下线会员人数每达到10人,即可获得1分红权;
并称商城上线后,每1分红权将获得至少60万元的收益。允诺会员发展的直接下线会员达到10人且总下线会员累计达100人的团队长,可获1000元现金奖励;
发展的直接下线会员达到30人且总下线会员累计达400人的团队长,可获20000元现金奖励。此外,该组织为会员制定了静态与动态收益运营模式。静态收益模式中,激活会员每人每天获得50“流量”,持续赠送3个月。
动态收益模式中,激活会员每发展一名一级会员立获200“流量”,次日起获得25“流量”/天;每发展一名二级会员立获150“流量”,次日起获得20“流量”/天;每发展一名三级会员立获100“流量”,次日起获得15“流量”/天。
商城上线后,会员获得的上述“流量”将变现或用于购买商品。以此吸引会员不断发展下级。
其中,被告人靖某建系发起人,负责总体策划、管理组织,被告人靖某喜负责管理会员微信群及资金账目、协调事务、对接APP开发及指导会员操作。
被告人姚某、穆某凤、穆某元、罗某群、李某明知上述电商平台尚未建立,仍作为团队长以销售商品为名积极发展下线,其中被告人姚某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6层,下线层级有48层,共计发展激活下线会员640370人。
黑龙江小学教师穆某凤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11层,下线层级有41层,共计发展激活下线会员267390人。被告人穆某元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12层,下线层级有40层,共计发展激活下线会员221715人。
被告人罗某群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17层,下线层级有28层,共计发展激活下线会员43056人。被告人李某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14层,下线层级有21层,共计发展激活下线会员24373人。
2020年4月9日,警方接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线索后至本区人民路日湖国贸中心901室抓获被告人靖某建、靖某喜,并当场查扣手机、电脑、宣传单、监控设备等物。
至此,该组织已发展会员80余万人,收取参与人缴纳的资金数额累计达7000余万元,而靖某建、靖某喜能提供上线的商品仅有其前期购置用于赠送给会员后剩余的杞参草(固体饮料)。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穆某凤与穆某元家属协助其预缴罚金,并且认罪认罚。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人靖某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被告人姚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3、被告人靖某喜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4、被告人穆某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缓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5、被告人穆某元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缓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6、被告人罗某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7、被告人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提醒:利箭从不少传销中都看到了在职教师与退休教师,大学生,大学教授的身影,这种人群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对传销的认知往往缺乏应有的社会经验,请务必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