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两个女子被以传销罪公诉,涉案近6000万元
海口2名女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2人涉案金额近6000万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2人提起诉讼。
经审查查明,某平台以销售量子高科技产品为名,以购买产品、发展下线、缴纳会费的方式,以高额动态、静态收益为诱饵,在互联网上吸引参加者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开展传销活动。根据平台规则,新会员需经老会员推荐,并缴纳850元-85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相应的消费积分和激活积分,注册成为VIP1-6等级会员,再由创业中心(又称报单中心)激活新会员账号,并按照一定的层级将新会员安置在老会员的左右两区。至此,新会员成为老会员的下线,老会员可从中获取相应的可变现的积分奖励。
2017年3月,被告人朱某某经王某某介绍,注册zqp×××、zqp××××两个账号,成为某平台VIP6会员。朱某某介绍被告人许某甲,注册xqg×××、xqg5×××两个账号,成为某平台VIP6会员,朱某某为王某某的下线,许某甲为朱某某的下线。朱、许二人为获取高额收益,在海口市龙华区以推销量子高科技产品为名,通过微信宣传、推荐朋友等方式开展传销活动,诱骗众多群众加入某平台,成为朱、许二人的下线,其中被害人符某某被许某甲骗取7.98万元。
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被告人朱某某操作管理的zqp×××、zqp××××账号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总数5854人,下线层级16层,该会员及其下线会员投资总金额50721200元,zqp×××会员账号的创业中心在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8月11日期间共激活会员2152个。被告人许某甲操作管理的xqg××、xqg5×××账号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总数1424人,下线层级12层,该会员及下线会员投资总金额8826400元,xqg×××会员账号的创业中心在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8月11日期间共激活会员190个。
2017年3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某通过某传销组织非法获利1719430元。
2019年12月17日9时30分许,民警抓获被告人许某甲。2020年8月5日,被告人朱某某经传唤后到案。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许某甲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朱某某、许某甲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文章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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