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区块链数字货币不靠谱,涉虚拟概念的新型传销逐渐衍生
传销这个社会"毒瘤",其危害不言而喻,虽然近年来我国相关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传销方式也在与时俱进、不断翻新。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分析辖区 2019 年以来依法办理的 31 起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发现部分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逐渐衍生虚拟概念的新型传销模式,隐蔽性很强,并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
很多新型传销模式,以区块链数字货币为噱头,以高额回报为利诱,参加者通过缴纳入会费成为会员,按照投资金额及先后顺序形成层级。平台可通过不同奖励机制获取奖励,并以易物点、回馈积分等形式形成虚拟资产,在此基础上,传销组织为进一步延伸以区块链为幌子的传销活动链条,还推出华克金 ( WCG ) 、榴莲币 ( DRT ) 、农业通证 ( MAT ) 等"数字货币",鼓动传销参与人员继续充钱刷单、发展下线,期待高额回报。在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 31 起传销案件中,涉及互联网虚拟传销 26 起,占比 83%,涉案金额高达 8321 万元人民币。
罗湖检察官介绍,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新型传销突破了传统的面对面发展下线的方式,发展成为以计算机软件为交易平台,以网络交流软件为主,线下讲课、宣讲、培训、考察等为辅的宣传方式。在运作方式上,有传销组织开发社交游戏平台,推荐他人注册可获得动态收益,该收益以积分的形式显示在账户中,回馈积分可用于拆分账户,拆分后可通过每个账户发展更多的下线,用信息化更新运营模式,以裂变式壮大传销组织。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某传销案中,付某就在互联网开设"量子币"传销平台,通过微信群宣传、推介会、商学院授课等方式,以消费变收益形式为幌子,通过注册会员发展下线获利。
随着新兴业态的出现,传销犯罪收益途径不再局限于线下,而是出现收益方式的复合化。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某传销系列案中,涉案平台分为静态和动态模式盈利,静态模式即积分翻倍,动态模式即发展下线加入平台,通过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奖金制度获利。
新型传销还通过互联网向实体产业辐射,传销参与人注册实体公司,通过宣传吸引消费者加入,并推出会员积分兑换物品等活动,带动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将传销行为混入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在组织层级、入会费收取、组织成员数量上进行创新,模糊传销产品的实际价值边界,使消费者难以察觉行为的变质,造成传销行为更为隐蔽化。
对此,罗湖检察官建议,针对新型传销加大相关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短视频、海报、公益广告等方式,警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这些变体传销,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针对重点群体要进行专项普法宣传,并发动群众提供可疑的线索资料。
"打击力段与力度也要跟上,建议加强电子取证设备的更新升级,及时将传销涉及的虚拟概念等纳入监管范围,对可疑数据及资金流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操作频繁账户进行审查。另一方面强化与相关第三方平台的协同机制,通过对关键词汇的限定及捕捉,获得打击传销犯罪的有力先机。"罗湖检察官提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一些社交软件,尤其是虚拟货币舆情信息集成网站的重点监控,及时捕获并分析传销犯罪的线索。
此外,监管部门多方形成打击合力,建立严密的拉网式摸排机制,强化相互协作办案的机制,做好实时数据的检测及研判。"我们也将进一步对新型传销展开类案分析研判活动,有针对性加强办案人员查证固证意识,把握变相具有传销特性犯罪的本质,准确定性,有力打击。"罗湖检察官还表示,"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能得到更好地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