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院近日对王丽娟等人组织、领导的特大传销活动案作出二审判决,4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主犯王丽娟获刑8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丽娟于2008年初经人介绍在南宁加入传销组织,之后王丽娟发展多人加入,形成了以王丽娟、刘国强等传销骨干体系。2010年8月,该组织迁至合肥,至案发,王丽娟领导的传销体系共有老总200余人,传销人员共计8500余人。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