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万人参与,河南“美特美”商城网络传销案始末
从“一部手机实现财务自由”的发财梦,到被数十名亲戚朋友追着要债……近期,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被取保候审的王某林,向记者回忆了亲身经历的传销噩梦。
2023年5月,按照公安部指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河南“美特美”商城传销案展开集中收网。2.2万人参与,遍及全国数十个省区市,共注册账号16万余个,总层级达131级,涉案金额高达45亿元……两年多时间里,这一网络传销组织如何实现“病毒式”传播繁殖,网络传销呈现哪些新特点,怎样实现有效打击?新华社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一部手机实现财务自由?
当时,刚从某保险公司辞职的王某林,被朋友带入一个宣介会现场。
“每个月多赚几千元到十几万元都不是问题,一部手机实现财务自由,实现人生梦想。”“买买买,卖卖卖,每天三分钟,赚钱很轻松!”……组织者范某华,站在舞台中央,侃侃而谈“发财之道”。台下的人们,两眼放光。
即便有数年保险行业从业经历,王某林还是缴纳了200元会费,加入“美特美”商城。
此后,王某林开始在商城“买卖”一款山楂酒,每次进3千、5千、1万元不等的货,3天或9天进货一次。根据规则,1万元的货款在15天后会自动变成1.15万元,即每半个月交易者可以获得15%的静态收益,其中1%上交平台。
如果要保本,至少要保持每3天交易一次的频率,不断往里面投入货款。在注册90天内,必须推荐至少3人加入,否则只能获取金额收益的60%,其余转为平台积分。
“最终钱都被冻结在里面,取不出来。说是赚钱,手里永远没钱,根本不可能全身而退。”王某林醒悟的时候,已经投了十几万元,深陷其中。
辉县市50岁的小学数学老师杨某勇也没算清这笔账,通过刷信用卡、找银行贷款共50万元投入平台,最终血本无归。
“往里投多少才能回本,掌握不了;传销头目胃口多大,不知道;平台什么时候运行不动,预测不了;最后什么时候崩盘跑路,控制不了。”加入平台一年多,杨某勇头发全白了。
商城是幌子,商品也是幌子
2021年5月,新乡市公安机关发现新乡市美特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异常,存在违法犯罪嫌疑。在河南省公安厅指导下,新乡市、辉县市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查,有着传销犯罪前科的范某华,注册成立新乡市美特美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美特美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通过互联网搭建“美特美”商城,后更名为众信合约商城,自称是“逆向盈利商业系统的开创者”进行运作。
线下,组织集体培训、全国巡回宣讲、招商会等;线上,通过互联网、微信群大肆宣传,将商城定位为先赚钱后消费的颠覆式创新、多融合性电商平台。
实际上,“美特美”商城指定售卖的某品牌山楂酒成本价为每瓶8元、出厂价每瓶14元,而商城定价为每瓶250元。“美特美”公司向该山楂酒生产公司实际购货量为8.6万瓶,而平台数据显示,截至案发,“美特美”商城共销售5400万瓶。
商城是幌子,商品也是幌子,并未真正生产和销售。它们被用来掩盖“互助资金盘”的本质,掩盖实为传销的真相。
“他们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投资金额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辉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宋峰说,“美特美”商城涉及新型网络传销形式。
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专案组民警攻坚克难,共细致梳理出该组织7000余个涉案账户和7700余万条资金流水,审计、固定该组织131层层级传销参与人员情况。
全链条摧毁传销团伙
2023年5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收网,对全国范围内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实现对该传销组织从骨干分子到研发、运维人员的全链条打击。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200多名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范某华长期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多次受到公安、工商部门查处打击后仍不悔改,纠集家庭成员组织“美特美”传销团伙,打着“网上购物商城”的幌子,通过发展人员和非法收取资金维持运转,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处在传销组织‘金字塔顶’的人,不断对塔底的参与者‘割韭菜’,钱就在这个盘子里流动。”辉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陈家乐说,把新参与者的资金作为利润分给最初的参与者,从而吸引更多人参与,这是换汤不换药的“庞氏骗局”。
近年来,网络传销逐步替代传统传销方式,其特点为以互联网为载体,建立金字塔式、多层次的宣传、营销渠道。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传销犯罪侦查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新型传销方式,多打着“电子商务”的名义,抛出“微营销”“网络直销”等概念,宣称高利润、高回报,“欺骗性更大、隐蔽性更强、发展速度更快、危害范围更广”。
此类案件如何打击?河南省公安厅涉众型犯罪侦查总队政委屈海威介绍,在“美特美”商城传销案侦破过程中,警方从线索入手深挖细查,向上穿透资金来源、向下深挖犯罪链条、平行拓展犯罪网络,从而全面查清传销组织,锁定核心人员。
为进一步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公安部近期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络传销犯罪集中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和打着重大政策旗号的新型网络传销、跨境网络传销等传销犯罪活动。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创新思路、提高能力,重拳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无论以什么样的噱头、打着怎样的幌子,都掩盖不了传销活动“拉人头”“庞氏骗局”的本质。非法传销“击鼓传花”,并未产生任何实际价值,“高额返利”是“后来人”的本金,所谓“发财”必然只是南柯一梦。全链条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打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识别网络传销的知识;社会公众要自觉抵制传销、避免误入传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