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工商局提醒房主:别把房子租给搞传销的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4月1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昨天是石家庄市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日,石家庄市新华工商局向广大出租屋主发了一封信,呼吁广大出租屋主,要认真核实出租屋的居住对象,自觉抵制传销分子进入。

    这封信奉劝出租屋主一旦把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会造成严重后果。由于传销传承的是欺骗、贪婪,传销人员个个梦想一夜暴富而不择手段进行非法经 营活动,会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而且,传销人员男女密集群居,极容易滋生和传染疾病,以及惊扰四邻。这封信还提醒出租屋主,依照《治安条例》以及《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如果出租屋主知道入住者是传销分子仍将房屋出租的,工商、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予以重罚。

    石家庄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尹小平说,工商机关进行针对出租屋主的宣传,是因为一些打击传销成功的经验证实,如果出租屋主不给非法传销分子机会,传销分子根本就没有容身立足的场所,传销组织也就无法发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出租屋主在出租房屋时不注意审查入住人的资格。所以,工商机关提醒广大出租屋主,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入住人的情况。如果发现情况异常,请立即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及时告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

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反传销咨询图片

在线QQ咨询

咨询员1& 咨询员2
咨询员3 叶飘零老师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