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佚名 2024年11月1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4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627人。近年来,随着依法惩治传销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为躲避监管打击,将传销由线下转移至线上。相较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不受时空限制,传播更灵活、活动更隐蔽、资金转移更方便,更易给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需综合施策、深化治理。

  检察机关发现,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编造花样众多、真假难辨的“致富骗局”,引诱群众参与其中。有的直接将传统传销活动“搬”到网上,如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刘某某等人注册成立生物科技公司,开设专门网站,组织团队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发展会员,5个月内吸收会员59级、42万余人。有的蹭虚拟货币、区块链、金融创新、慈善互助等新的概念和社会热点开展网络传销,如盛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些地方还出现了诸如“抢购转售”“网络拍卖”“传播国学”等网络传销新名目,需高度警惕。

  有的不法分子甚至直接打着“国家项目”“政府支持”等旗号,谎称项目有“国家”“政府”“央企”等背景,并以此开展网络传销活动。为尽可能多地骗取群众钱款并规避法律责任,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便利扩充传销层级,试图以此让自己隐身幕后,使资金来源和流向难以追踪。

  面对花样翻新的“致富秘籍”“投资捷径”等网络宣传,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信“大饼”、不贪“小利”,自觉抵制看似唾手可得的“高额回报”诱惑,避免误入网络传销“陷阱”。



上一篇: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项目”旗号骗人    下一篇:没有了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