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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尤溪:一起特大传销案半年“吸金”超3亿元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佚名 2025年10月23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10月21日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显示,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特大“传销案”。

  该案中,被告人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的幌子,搭建“卷轴模式”传销平台,半年内吸引超34万会员、非法吸收资金3.66亿元。办理该案时,检察机关通过精准审查、大数据监督及高效引导侦查,追赃挽损近1亿元。

  经查,2023年8月,欧阳某某与赵某某、马某、吴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搭建“卷轴模式”传销平台。为掩盖传销本质,四人注册某公司甲、某公司乙,并将两家公司挂靠至某集团,对外虚假宣称“拥有国企背景”,营造“正规经营”假象。随后,该团伙委托科技公司开发“某某优选”“某某系统”两款手机APP,并雇佣谢某某、邓某某负责平台日常管理与会员推广。

  在宣传推广中,该团伙打着“推动乡村振兴”“助力一带一路”的幌子,通过举办线下推广会、开展线上讲座等方式,以“注册会员、看视频能赚钱”为诱饵吸引群众注册,再引导会员通过“某某优选”APP获取购物积分、购物券、购物包等,随后在“某某系统”APP上变现。

  此外,平台还设立严格的会员等级制度,将“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返利核心依据,鼓励会员不断拉新,最终形成以欧阳某某为首的“鸿蒙体系”、吴某某为首的“星盟体系”、马某为首的“昂首体系”、赵某某为首的“鲲鹏体系”的金字塔传销组织,层级最多达228层,注册会员总数349211人,其中实名认证人数268828人,平台吸收会员资金共计3.66亿元。  

  最终,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欧阳某某等7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至二年十一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至此,一场精心策划的传销骗局被依法严惩。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此类案件往往披着“国家战略”“国企背景”的外衣,迷惑性极强,防范此类骗局,建议牢记“三看”原则。一看平台资质。对宣称有国企背景、高收益回报的平台,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其真实性;二看盈利模式。凡是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为核心的返利方式,而非依靠真实商品交易的,大概率是传销;三看资金安全。切勿轻易向陌生平台或个人转账,遇到低投入、高回报的诱惑,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咨询相关部门,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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