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榆中:非法传销获利50余万元
孔某和魏某利用加盟经营土特产品,以“1.2.4”组合的七人团体发展会员,非法收取会员加盟费50余万元。6月6日记者获悉,榆中县检察院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孔某、魏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认定,2014年1月,犯罪嫌疑人孔某伙同魏某等人利用加盟“海纳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土特产品为名,要求新加入会员缴纳13800元的加盟费,公司给每位加盟商在“蚁淘网”注册网店销售公司产品,以购物时可以按照商品价格得到返利为诱饵,实质是以发展“下线”晋升级别的传销手段获取非法收入。初步查明于2014年4月23日前在榆中县发展加盟商共计30余人,非法收入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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