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26亿元!平川公安成功破获“瑞波币”传销大案
2021年4月,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经过摸排深入经营,成功运用省厅主研、市局主导、分局主打的“三级捆绑”作战模式,打掉了一个利用“瑞波币”组织、领导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成功破获了甘肃省首例利用虚拟货币组织、领导网络传销大案。这也是2021年以来,白银市公安机关开展“云剑”“净网”等专项行动中,在打击治理涉网违法犯罪方面取得的又一个重大战果,共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冻结涉案“瑞波币”846万余枚,涉案总价值高达1.26亿元。
数据研判助力精准侦控
平川警方适时发起收网行动
2021年3月底,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研判发现,有人疑似利用一款名叫“瑞波银联社区”的手机APP,在QQ、微信等互联网交友平台上拉人建立“群聊”,并大肆发布虚拟货币XRP(俗称:瑞波币)的相关理财投资信息,并鼓吹可以在该APP上利用节点分红、社区推广奖、社区运营奖、绩效奖等方式获取高额收益,以此引诱他人下载安装“瑞波银联社区”的手机APP,购买瑞波币后充值到“瑞波银联社区”的方式获得激活账户、加入会员的资格。
在获取该条线索后,平川分局经侦大队立即会同网安部门对有关线索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并层报市局、省厅经侦和网安部门,争取支持。在省、市有关警种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平川分局经侦大队充分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深入摸排侦查,很快便掌握了一个隐藏在本地,以“瑞波银联社区”APP为网络基地,诱骗他人购买瑞波币充值入会,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逐步发展会员骗取瑞波币,再通过虚拟货币平台将骗取的瑞波币进行“炒币”获利,进行网络传销活动。因案情重大,平川分局立即将有关情况汇报白银市公安局,并成立了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人员组成的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专案侦查,代号“4.16”专案。
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以王某、张某为核心的传销团伙依托互联网,使用虚拟身份扮演“投资导师”“理财讲师”等身份,在大肆宣传推介所谓的“瑞波银联社区”APP投资方式的同时,还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投资者经营奖励的依据,唆使、诱导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入会投资,以此达到自身非法获利的目的。
对此,专案组迅速摸清了该网络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并精准锁定了以王某、张某为核心的7名传销组织骨干成员的活动范围。2021年4月21日,平川分局抽调精干警力,兵分多路在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等地统一发起收网行动,一举将王某、张某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当场扣押大批电脑、手机等涉案物品,成功打掉了该网络传销团伙。
18层“金字塔”
全国4.7万人步入网络传销陷阱
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专案组通过对扣押的涉案电脑、手机等进行深入分析取证,迅速查明了该团伙利用瑞波币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活动的有关犯罪事实。
经查: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以3万元的价格,委托广东省广州市的一家互联网软件公司,定制了一款名为“瑞波银联社区”的手机APP,并编制了所谓的入会和分工奖励制度,以此完成了其团伙实施网络传销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随后,王某、张某发动其亲属组成高级合伙人团队,开始在QQ、微信等互联网交友平台拉人建立群聊,分别扮演起“投资导师”“理财顾问”“理财讲师”等身份,通过发布图文信息、在线直播授课等方式,向“两群”内人员大肆宣传“瑞波银联社区”APP的投资方式、盈利模式等内容,诱导他人下载安装“瑞波银联社区”手机APP。然后,王某等人会继续引导投资者在火币APP(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的一种)上使用现金来购买瑞波币,再将瑞波币充值到“瑞波银联社区”APP中完成会员注册和账户激活,每个会员需充值100-10000个不等的瑞波币作为入会费,不同的金额也会成为不同等级的会员,享受不同等次的分红,以此来刺激平台会员发展更多的会员加入,在组织构架上形成了“金字塔”式逐层发展团队成员的层级关系,其特征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特征完全一致。
随着越来越多会员的加入,“瑞波银联社区”平台的瑞波币越积越多,王某等人便将这些瑞波币转移到火币平台上进行“炒币”,从中赚取差价,以此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截止2021年4月中旬,这个“瑞波银联社区”网络传销组织会员层级已达18层,在全国发展会员达4.7万余人之多,涉及30多个省份和地区,涉案金额初步统计已达1.26亿余元,案情令人触目惊心。
三步走完整固定证据链条
省市区警方三级联动侦办精品铁案
起初,由于侦查员对虚拟货币的概念仅停留在认知层面,没有过多的了解,全市、甚至全省也找不到类似案件的侦办经验,而且能否完整的获取与案件有关的电子数据证据链,是这类案件可否顺利侦办的关键因素,这让专案组民警甚为头疼。
为了能办好这起案件,在省厅、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分局专门联系了一家负责数字货币研发推广公司,请求派遣专家前来向专案组民警授课指导,侦查员在学习中不断摸索,在实战中不断总结,很快就确定了“三步走”的侦查策略。
第一步,针对该网络传销团伙的活动特点,在省厅、市局网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进一步强化了对涉案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有效确保了调取、保存、鉴定等程序全程依法规范进行;
第二步,对查扣的手机、电脑等涉案物品进行深度分析,全面掌握该传销团伙发展会员、积分返利以及会员层级和参与人数、重点骨干人员等重要信息;
第三步,在全面收集、固定所有电子数据证据的基础上,对该平台所有与涉案账户进行排查分析,延伸追踪瑞波币流向、会员分布等关键信息,为进一步扩大战果奠定坚实的证据基础。
“4.16”利用虚拟货币组织、领导传销案成功收网以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向省厅、公安部汇报案情,邀请省厅经侦、网安部门进行专案会诊,全力以赴开展落地核查、资金查控和电子证据固定等工作,深挖网络背后的庞大犯罪资金运转体系。2021年6月29日,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专项督导办理;2021年11月25日,公安部经侦局将该案列为部督案件,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数据协同和集群战役,进一步扩大战果。在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4.16”利用虚拟货币组织、领导传销案成功侦办、顺利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该案也成功入选甘肃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十大精品案例”。
目前,该案已移送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等待7名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和正义的审判。
警方纰漏新型网络传销犯罪特点
提醒广大群众投资需谨慎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重拳打击下,不少传销窝点被摧毁。但一些传销分子为躲避打击,借助互联网,悄悄地从“线下”走到了“线上”,假借电子金融、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人们尚没有深入了解的时髦借口,继续从事着非法传销活动。
“4.16”网络传销案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它表面上是利用虚拟货币“瑞波币”进行网络投资获得收益,实质上根本就不是实体经济,没实际发生交易,单纯靠拉人头、发展下线获利,构成了典型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行为。
由于这类犯罪活动披着国家发展新型产业的外衣,普通群众在所谓的“投资经营”中,确实可以通过充值返利、拉人头入会等方式获取到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样就很难分辨出貌似合法的网络投资行为背后所隐藏的犯罪勾当。而且从公安机关打击的角度来讲,这类利用虚拟货币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活动,为了掩盖其犯罪本性和逃避打击,不使用现金在其平台内流通,而是引导受害人将现金转换为虚拟货币后充值入自己所掌控的网络平台,然后通过大量发展下线来非法获利,既有非法集资和诈骗的特征,又更符合传销犯罪的本质,隐蔽性和迷惑性更强,证据收集固定和案件审计鉴定较难,这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在此案中,公安机关虽查获了一部分瑞波币,但仍有大部分还是被传销团伙用于支付“拉人头”奖励、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警方特别提醒,在传销犯罪活动中,除组织者和少数等级较高的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最终都是血本无归。网络投资有风险,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擦亮双眼,尽可能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给自己造成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