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严打传销维护和谐社会环境
北海市公安局召开2014年上半年打击传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上半年北海打击传销的工作成效,并对目前出现的各种传销方式做了总结和分析,提醒广大群众明辨传销,莫要上当受骗、违法犯罪。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北海共开展打传行动108次,出动执法人员6260人次;立涉传刑事案件69起,破案34起;刑事拘留115人,逮捕7人,移送起诉61人;打掉传销团伙15个,捣毁传销窝点43处,解救传销人员9人;办结涉传行政处罚案件69起,罚没款35.75万元。同时,登记相关人员信息30318条,录入信息库黑名单2400人,另有2553名涉传人员被留置审查。检查涉传非法“一日游”车辆523辆,暂扣旅游大巴车79辆、私家车51辆,暂扣涉传电脑、打印机、硬盘等物品若干。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行为。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传销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它会导致经济秩序紊乱,影响社会稳定。1998年4月21日,我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
警方介绍,出现以下五种情况,就有可能是传销:一是以介绍职业、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名义,让人非法聚集,面对面授课“洗脑”;二是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等,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三是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等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四是以亲戚朋友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等信息,组织 “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举办招商会、免费旅游等活动吸引“合作伙伴”;五是通过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业绩、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警方分析,有以下三种特征的肯定是传销行为:一是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二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三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发家致富要靠合法劳动。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因碍于情面而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