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千人传销案开庭 22名传销头目受审
图为22名传销头目在法庭受审。陈燕摄
图为庭审现场。陈燕摄
11月11日电(陈燕)一起涉及22名传销头目、上千参与者的传销案,11日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该案被告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逾7千万元。
检方指控,2009年,被告人吴必某经王某介绍出资加入“资本运作”(广东体系)传销组织。同年,被告人吴必某直接或间接发展黄玮某(另案处理)及被告人沈伟某、麦某旺、林演某等人加入传销组织。
被告人沈伟某、麦某旺加入传销组织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唐锦某、龙桂某等多名被告人加入传销组织。
检方指控,随着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不断增加,被告人吴必某、沈伟某、麦某旺负责管理传销组织的运作。其中,被告人沈伟某负责管理传销体系的资本运作,由其将“下线”的申购款汇总后统一分配给传销体系内的A级老总、经理、主任作为“工资”;被告人麦某旺负责帮助传销体系中有困难的人员;被告人林演某负责管理传销体系的经理,处理传销体系内部出现的打架、矛盾等事情以及给“下线”发放“工资”。
检方指控,根据从被告人林演某处缴获的部分参与者名单,至2013年8月案发时,有上千人参与上述“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直接或间接吸收参与者的传销资金逾7千万元。
至案发时,被告人吴必某已晋升为A4老总级别,被告人沈伟某、麦某旺晋升为A3老总级别,被告人林演某晋升为A2老总级别,层级达三级以上,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均已超过120人。其余18名被告人均已晋升为A1老总级别,层级达三级以上,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已达30人,但未达120人。
2013年8月到12月,前述22名被告人分别被抓获归案。警方并扣押前述被告人奔驰、宝马、奥迪等汽车6辆,房产11处。另外,被告人及非法传销参与者共退出赃款388.97万元。同时,警方冻结户名为沈伟某等22名传销者的60个银行账户资金共400余万元。
当天庭审中,被告人邱秋某的姐姐邱女士特地从广东赶到北海旁听。邱女士称,妹妹在读大二时被朋友骗到广西做传销,先后发展多个亲戚和朋友成为“下线”。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