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李某、张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被告人张某、李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从事拉人头买份额的传销活动,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在本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