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湖北江夏区诱骗他人传销,19名组织成员被起诉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2020年06月12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传销窝点不仅非法拘禁导致被害人跳楼受伤,还以暴力方式强索“会员费”。近日,经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相关传销人员19人分别以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量刑10个月至10年以上不等刑期。

2019年6月以来,谢某某、杨某某等19名被告人先后到江夏区从事“天津天狮”传销活动,其中谢某某、杨某某是传销窝点负责人,负责管理传销窝点,并指使其他被告人通过网上聊天的方式,以谈恋爱、找工作等事由将数名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通过暴力殴打、威逼恐吓、讲课“洗脑”等方式强迫被害人加入该传销组织。

这期间,被害人王某欲从5楼窗户跳下时受伤,被被告人一伙发现后强行拉回继续控制;被害人周某某因不堪忍受被非法控制,从传销窝点6楼窗户跳下摔伤,被周边群众发现后得到解救,后周某某报警。

根据线索,公安人员迅速出动捣毁上述传销窝点,并将谢某某、杨某某等19人抓获归案。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一伙不仅使用暴力、威胁方式控制被害人,在非法控制过程中,还以撞墙、扇耳光、浸水等方式多次殴打被害人鄂某某,以缴纳“会员费”的名义逼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分两次从其银行卡内转走人民币5.6万元。被告人一伙的行为不仅涉嫌非法拘禁罪,还涉嫌抢劫罪。

为有效打击犯罪,并区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作用和地位,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进一步调取、完善证据。最终以谢某某、杨某某等人涉嫌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并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相应量刑建议。

在本案中19名被告人出生在1988年至1998年之间,绝大部分为90后甚至95后。检察官提醒,年轻人谈恋爱、找工作一定要提高警惕、头脑清醒,一时大意陷入传销漩涡甚至为虎作伥加入传销犯罪组织,教训将极其深刻。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