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咸宁市公开征集传销行为线索 下列行为均可举报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咸宁新闻网 作者:佚名 2022年05月31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即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开征集传销行为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此次征集线索范围,重点聚焦美容护肤、保健养生、投资理财、创业、股权分红、网络购物、电商平台、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等领域,美容院、养生会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社区、网络商城等重点场所以网络方式从事传销的行为。

这些行为具体包括,网络销售地方特色产品传销。以销售青砖茶等地方特色产品为载体,利用互联网发展会员,采取变相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进行传销活动。网络购物型传销。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网络创业型传销。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以及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传销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2315,邮箱:840313127@qq.com。

市民提供的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从事传销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