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先后发展200余人 3人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9月0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近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召胜、唐升亮、张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公开宣判,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3年、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40万元。这是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来,该市首次对涉及该罪名刑事案件的公开宣判。

    传销活动具有层级性、自我复制性和诈骗性的特点,参加人数多,活动区域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刑法修正案(七)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作出专门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对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体现了立法对传销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2005年10月,被告人罗召胜经罗黎明介绍加入湖北省荆门市“天狮”传销组织。该组织以销售天狮公司化妆品为名,但实际上没有任何产品,要求参加者缴纳2800元取得入门资格后发展下线,下线再继续发展,如此采取拉人头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该组织按“五级三阶制”将人员分为ABCDE五个层级,每个人都有相对应的级别,同时D、E升C、C升B、B升A 为三个阶段,实行所谓的“无限代累积制”,即组织成员每发展一个下线,发展人员和其所有上线都积累70点。当积分达到300点时升为D级,达到1000点时升为C级,达到6400点时升为B级,达到39300点时升为A级。同时对参加人员按发展人头和一定比例分配计酬。每加入一个人缴纳入门费2800元,其上线E级得一定数额的直销奖,D级、C级、B级分别得相应的“能力差”奖和辅导奖。

    2006年6月,被告人罗召胜升为B级,开始管理荆门市传销团队。2007年11月,罗召胜升为A级,将荆门市传销团队迁到枝江市,并安排B级传销人员袁晓丰管理,传销人员达70余人。2008年3月,枝江市传销人员达100余人,罗召胜将团队分为三支,其中两支分别至江西省新余市和河南省周口市进行传销活动,另一支50余人继续在枝江市进行传销活动,由袁晓丰负责管理。2008年下半年,罗召胜组织、领导的传销组织发展为七个团队。2008年10月,被告人唐升亮开始负责管理枝江市的传销团队。2009年1月,被告人张湘升为B级,协助唐升亮管理。罗召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先后发展传销人员200余人,传销“产品”700余套,涉案资金200余万元,非法获利约40万元。被告人唐升亮、张湘在负责管理枝江市的传销团队时,唐升亮为主要负责人,张湘协助管理,二人均实施了收取“入门费”、收缴传销人员身份证、给传销人员上课“洗脑”的行为。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