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湖南省工商局:租房给传销者最高罚50万元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佚名 2013年06月03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小额资本运作,先期投入69800元,月薪能达到6万元,最终却酿出人命。6月2日,省工商局在星沙泉塘社区举办打击传销进社区、高校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告诫市民,许以高回报,诱以致富商机,是传销组织惯用的伎俩,现场法律专家表示,在明知对方是传销人员,仍然租房给对方提供非法活动场所且不举报者,要负法律责任,最高可处5万至50万元的罚款。

 

  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队长毛爱伦表示,现在的传销组织相比以往的传销已经由“开大会”、“洗脑”、“喊口号”转变为一对一的洗脑,在居民小区租住分散套间,串门上课,更隐蔽更具危害性。而在传销内容上也不再销售产品,而是假借“国家开发工程”、“中央秘密项目”等名义,许诺只要交钱入会,就能获得分红回报。毛爱伦表示,从5月开始,我省已经开始了为期5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以期逐步实现“无传销社区”的目标。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