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焦作检察院起诉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22年01月08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焦解检刑诉〔2021〕164号 


  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196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8031966********,高中毕业,户籍所在地:焦作市**区**西路******号楼*单元*号,现住户籍地;无业,群众,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前科,无影响羁押的严重疾病。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9月6日被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9月30日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11月2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11月2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4月份,被告人杨某某伙同任某某(另案处理)参与了张某某组织领导的“抢玉石”传销活动后,二人经预谋参照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模式组织新的“抢玉石”活动。2021年5月18日,杨某某安排任某某变更成为焦作***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杨某某伙同任某某租用焦作市**区*****层**号门面房,依托焦作***商贸有限公司,以“***”微信公众号的形式运营“抢玉石”项目。该项目的运营模式为:一是以静态收益为幌子。以“抢玉石”为名要求用户注册成为会员,交纳3% 的委托拍卖费对抢购的玉石拍卖,每件商品每日溢价3%,会员静态收益为3%左右。二是以“直推奖”“店长奖”两种动态奖励为诱饵拉人头式发展新会员。直推奖,发展下线成为会员购买玉石可以获得直推奖,直推奖是下一代人员购买总价额的0.03%,第二代之后没有提成。店长奖,老会员发展人头交易金额达30万元可以升为店长,店长可以获得下线会员交纳委托费的36%。玉石溢价到一定价格出现裂变,一块玉石裂变为2块,价格减半后继续拍卖。该项目按照注册会员上下线关系依序组成层级,以投资金额和下线会员投资总金额作为返利、佣金计算依据,引诱参加者不断介绍、发展下线会员,骗取财物。

经查,截止到2021年12月10日,现有证据证实该项目共发展“抢玉石”下线会员达7代55人,投资金额达8060129.82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发破案经过等书证;

2.证人贾某某、高某某、刘某某等的证言;

3.被告人杨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杨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谢富杰

                              检察官助理:周  琦                  

2021年12月15日 

微信图片_20220108135351.png

                                                     


附件:

1.被告人杨某某现羁押于焦作市看守所;

2.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