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传销4年发展会员11749人,非法获利68万
山东籍19岁在校女大学生王某加入某传销组织后,在短短四年里,她直接或间接发展各级会员累计达11749人,为公司收取资金累计人民币900多万元,个人非法获利68万余元。
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王某的辩护人指出,王某干传销的理由是其母亲身患癌症,需要大笔治疗费用才误入歧途。
法庭最终结合案件本身,以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山东籍19岁在校女大学生王某加入某传销组织后,在短短四年里,她直接或间接发展各级会员累计达11749人,为公司收取资金累计人民币900多万元,个人非法获利68万余元。
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王某的辩护人指出,王某干传销的理由是其母亲身患癌症,需要大笔治疗费用才误入歧途。
法庭最终结合案件本身,以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