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优智鹤:关联企业曾因传销遭数百万重罚,珍宝明当真可治疗多种眼疾?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8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5亿。据研究,我国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高达75%,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据《爱尔眼科中国国人眼底病变状况大数据报告》显示,每五位61-70岁的人群中,就有超过一位的眼底病变患者,而在每四位70岁以上人群中就有一位眼底病变患者。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号称可以治疗眼部疾病的护眼品牌得以登堂入室,近来风生水起的“珍宝明”就是其中之一。
那么这款以“眼保领军品牌”自诩的“珍宝明护眼抑菌液”到底是一款怎样的产品?“长期坚持使用,可以改善各种眼部亚健康和多种眼部亚疾病”的说法从何而来?个别宣传材料为何会劝白内障患者不要去手术,而要使用这款珍宝明产品?官方公众号口中有关负氧离子能够抗病的宣传是否可信?超优智鹤公司所推行的奖金制度又该如何解读?该公司董事长所投资的其他企业是否曾因传销行为遭到过行政处罚?
关联企业,传销行为
据珍宝明市场总监刘奔介绍,“目前我国居民的全民健康状况日趋良好,而作为人类接触世界的第一道窗户——眼睛,却被极大的疏忽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保护视力健康刻不容缓,必须高度重视,但是我国全民的爱眼护眼观念尚处于懵懂阶段,作为响应号召推进全民爱眼事业的一份子,珍宝明一直奋战在一线,并且一直在倡议、号召更多的志愿军加入其中,帮助身边人提高护眼的意识、教给他们护眼的方法、帮助他们逐步康复受损的双眼。正是在此初心的驱使下,珍宝明应运而生。”
经查,珍宝明护眼液的经营主体为南京超优智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姜选根,股东有南京凯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万家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云享清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常州九之润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据2020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为1人。
早在2021年4月21日,微商电商调研就曾以《南京超优智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水直销》为题对其进行过曝光,结果在四天之后,该公司在法定代表人、股东、市场主体类型、经营范围等多个方面就进行了变更,不知道两者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超优智鹤公司股东之一的南京凯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年末曾因劳动争议被诉至法院。
在公司管理层方面,集团董事长为姜有能;运营总裁为任霆瑞、副总裁为徐静漪(江苏云享清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市场总监为刘奔;策略委为邵姝霞;首席手法导师为张云;预备策略委包括邵姝杰、史绵雨、孙子琂等人;青岛市场领导人为卢杰;保定市场领导人为张芳、邯郸市场领导人为李禹潼。
关于董事长姜有能,有资料介绍,目前头顶南京市衢州商会会长、南京凯彬集团董事长光环的姜有能于1979年出生,2000年本科毕业后,他独自南下前往深圳闯荡。在十多年之后,做出了注资成立南京凯彬集团的决定。
(资料来源:南京市衢州商会)
而在超优智鹤公司成立之前,姜有能以大股东的身份投资的南京容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还曾因传销行为遭到过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雨市监管案【2018】00034号)
据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自2017年4月下旬起当事人(南京容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始从事经营活动,在其销售的产品中,容元酱香酒、纤可爱果蔬纤维固体饮料、肽给力大豆肽复合粉和天慈素牌绣球菌复合粉固体饮料是预包装食品,美多太牌羊胎盘胶囊和九牛牌九牛葆胶囊是保健食品。当事人在销售上述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时,并未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另查明,当事人在销售上述商品时,制定并实施了相关奖励制度:
有关部门认为:1、上述基础套餐制度和优恩仪的奖金制度,均需要会员缴纳一定的会费才能取得会员资格,并对有关产品进行销售。且会员取得资格后,仍可以从其发展的会员所发展其他人加入的业绩中获利。符合《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构成了收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的传销模式。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
2、当事人在未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传销手段销售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了无证销售食品的行为。
3、当事人以传销手段销售食品,既构成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也构成无证销售食品的行为。由于其销售的食品均为预包装食品,且有合法来源,该行为严重性低于传销的严重性,在社会上的不良影响也远低于传销行为。《禁止传销条例》对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的处罚也重于《食品安全法》对无证经营食品的行为处罚。因此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从一重事处罚”。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收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的传销行为。最终处罚如下:1、吊销营业执照;2、没收违法所得2688254.83元;3、罚款800000元,合计罚没3488254.83元。
至于本次处罚的后续,还有故事可讲。2019年,据《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告南京容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申请执行人南京容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行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审查期间,申请执行人以被申请人主体已注销为由,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到了2020年,相关裁判文书的公示再度引发了公众的关注,据《申请执行人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南京容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称,2018年6月14日,申请人对南京容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者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述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仅缴纳罚没款500000元,申请人于2019年5月20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撤回该申请。因南京容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人作出的撤销其注销登记决定已被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申请人认为南京容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责任,且其股东在企业注销前未完成出资义务,故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南京容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3月1日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其法人资格终止。故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驳回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雨市监管案(2018)00034号《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申请。
说完了董事长投资的其他公司,再来看看副总裁名下其他企业的现状。调查发现,副总裁徐静漪名下的钟楼区荷花茵缘早餐店已连续两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中,且至今未被移除。
无独有偶,此人名下的常州正和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也同样存在这样的状况。
改善眼病,消毒产品
珍宝明护眼液是超优智鹤主打的核心产品。据公众号“爱眼E线”介绍,珍宝明护眼液是祖传秘方,结合现代高科技泡制萃取而成,无添加,无激素,里面蕴含着千里光,珍珠,人参,叶黄素,牛黄,冰片等中药精华,无副作用,老少皆宜,孕妇,哺乳期都可以安心使用。产品呈量子状态,能快速疏通眼部经络,加强眼周气血的通畅,使氧气和养分充分到达和滋养视神经细胞,增强眼睛抵抗能力,避免外部各种不良因素对眼睛的伤害,时刻维护眼睛自我修复和自我调整功能,从而使眼睛时刻保持健康状态。
另外,该公众号还特别指出:珍宝明护眼抑菌液可以迅速打通人体眼部的微循环,起到很好的消炎和补充营养的作用,激发了眼部神经细胞的活性,最后来到眼睛自我修复,自我疗愈的过程。针对各类眼疾问题,都可得到很大的改善或者调理。其中300度的近视可以摘掉眼镜,恢复正常视力;700度以上的高度近视可以下降200-500度。其它眼睛问题,包括弱视、散光、老花、白内障、青光眼、迎风流泪都有很好的修复效果。如果眼干、眼涩、眼疲劳,喷一喷立竿见影,马上眼睛就会感觉到很轻松,很舒服。长期坚持使用,可以改善各种眼部亚健康和多种眼部亚疾病。
标榜该产品可针对各种眼疾的图片也是随处可见。
那么在实际上这款产品具有怎样的资质呢?
经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我们发现“珍宝明抑菌液”属于第二类消毒产品,产品责任单位名称为沈阳金溪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案日期为2021年2月23日,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为“辽卫消证字[2017]第A0001号”,产品使用范围仅为“皮肤抑菌(免洗)”,显然,这款消毒产品的使用范围不包括治疗各种眼疾。上述广告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范围超出了批准的内容,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第十七条也有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归根结底,“消毒产品”不是“药”,《消毒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奉节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曾在查处一起商家以消毒产品宣传治病的案件中指出:在生产经营消毒产品时,不仅产品标签说明书要规范标注产品信息,还要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也曾提醒过广大消费者,消毒产品不具备调节人体生理机能的功效,不能用于治疗疾病,与药品有着明显区别。消费者购买产品时一定要留意产品批准文号,严格区分“国药准字号”和“卫消证字号”产品,并要看清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厂名、厂址,有无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文号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不要把消毒产品当药使用,以免延误疾病的治疗时机。
再说回这款产品的生产厂家过往的经历,在2020年,沈阳金溪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沦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公示的被执行人。
再往前追溯,在2019年,该公司还因在所售产品上擅自标注“有机”字样误导公众的违法行为,而遭到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沈苏市监处字〔2019〕2003号)
如果该公司是珍宝明的实际生产厂家,那么“超优智鹤历时多年研发,传承中华传统医药理念,纯草本炮制,经过20余年市场验证,重磅打造珍宝明护眼产品”的说法自然值得质疑。
(图片来源: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
据超优智鹤官方商城晒出的这款产品的“模糊版外包装”显示,该产品与上述“珍宝明抑菌液”在包装上的不同之处在于右下方的一行小字是否有南京超优智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但除此之外剩下的地方基本上都别无二致,最关键的是两者在包装上写有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都是一模一样,为“辽卫消证字[2017]第A0001号”。
(图片来源:超优智鹤官方商城)
综上所述,这款产品的实际生产企业就是金溪祥公司,而非超优智鹤公司,所谓的“珍宝明是超优智鹤历时多年研发”的说法显然属于无稽之谈。
案例不断,“全场惊呼”
在眼下的互联网中,还有不少带有案例性质的图片为该产品的功效佐证。
关于改善近视的宣传材料,也可谓是不胜枚举。
针对市面上林林总总的近视矫正产品究竟靠不靠谱这个问题,有专家团在《新快报》的报道中表示,市面上各种宣称能够矫正视力的产品往往夸大其词。其实,近视超过150度之后,几乎很难逆转,所以不要轻信商家的宣传措辞。即使要使用这些产品,最好先到医院咨询专家,避免使用不正规、不合格的产品。
除了有宣传该产品可以缓解乃至治疗近视的案例,还有关于白内障的案例出现。
关于白内障的有效解决手段,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白内障科主任陈伟蓉教授曾指出:许多老年患者宁愿吃药、打针、滴眼药水,也不愿意动手术,实际上消除白内障的最好方法仍是手术。无独有偶,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也曾明确表示:“截至目前:世界上没有一个能有效治疗白内障的药物。有效治疗白内障的唯一方法是手术摘除白内障并植入人工晶体!”
(资料来源:《健康大讲堂》名医热线环节)
相较之下,珍宝明推广人员对外展示的这则案例却在劝白内障患者不要去手术,这样的宣传显然与专家们的观点背道而驰。若有白内障患者听信了这样的宣传,将不可避免地贻误病情。
而在“珍宝明·阜新启动会丨现场体验分享”、“珍宝明·阜新首场启动会隆重启幕”等多篇官方发表的文章当中,各种案例也是一抓一大把。
案例一:“于晓伟女士,近视多年,并伴有眼部结节,现场体验产品+手法的治疗后,视力表能见度下降2行,眼部结节得到快速消除,于女士对产品效果和手法治疗超级认可,当场表示,会议结束将积极筹备,加入眼保事业中来。”
案例二:“粱波女士,患视力障碍多年,体验手法之前,右眼检测视力表第一行都无法看清,在产品+手法治疗体验之后,右眼看表直接下降6行,效果震撼无比,全场惊呼!”
案例三:“田静女士,来自辽宁盘锦,因为后虹膜炎问题,在医院检查出有先天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飞蚊症等多项眼睛疾病,被医生宣判需要终身使用激素药才能保住眼睛。服用激素药一年后,开始出现股骨头坏死,眼睛开始长胬肉,眼睛已经开始出现视觉严重模糊现象,病情日趋严重。一个偶然机会,通过李红老师的朋友圈,接触到珍宝明护眼液,通过一段时间的调理后,眼睛逐渐好转,带着一份感恩的心,为李红老师送上锦旗,并加入珍宝明爱眼护眼工程,立志帮助更多有眼疾的朋友重获健康。”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有可能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对此,我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也有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并且此法还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