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展2023年春季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指示,做好“抓巩固、防反弹”打击传销工作任务,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前期不召开动员部署会,不做专门的摸排准备,各地各部门根据日常监管中掌握的情况直接转入行动阶段,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重点时段
专项行动自2023年2月13日起至4月13日,其中高校开学日、清明节等节假日、全国“两会”期间等为重点时段。
重点地区
结合南京市实际,以全市各固守区为重点地区,集中力量排查集中安置房小区、出租屋等重要地点;江宁大学城、仙林大学城等高校集中地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宣传活动。
重点人群
根据异地聚集式传销行为特点,重点排查在集中安置房居住的外地在宁人群,针对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做重点宣传。
重点行为
严厉打击聚集式传销违法行为。对传销活动长期聚集、反复发作的地区要彻底整治,对跨界地域、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重点景区等涉传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要彻底清查。
严厉打击招工诈骗式传销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介绍工作、招工、招聘、实习为名,发布虚假信息,诱骗他人离开居所到南京市聚集参与传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严厉打击网络购物型、网络投资理财型、网络创业型和网络教育培训型传销违法行为。加强网络监测,及时发现涉传线索;对具有传销特征的高额消费返利、投资理财、网络创业、远程培训的网站或网络信息,要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理性消费,避免上当受骗;对构成传销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严厉打击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加强对人才市场招聘信息和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管,及时清理以招聘为名诱骗学生进行传销活动的信息,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会同教育部门和高校,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好受骗学生的解救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
严厉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人员住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孙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