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太和工商集中一个月整治传销
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严惩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在太和区彻底铲除传销,锦州市太和区在巩固上半年打传工作成果基础上,从即日起为期一个月开展集中整治传销活动,实现创建“无传销区”的工作目标。
2011年以来,锦州市太和区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使不法传销行为在该区得到彻底抑制。在此基础上,从即日开始为期1个月,太和区将开展集中整治传销活动。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组织拉网式摸底排查。工作人员逐段逐幢逐户进行清理,摸清出租屋的户数,对没有正当理由租赁房屋的人员,要认真登记、查明原因;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检查监督。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内单位、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为传销活动提供集会、培训等便利条件。对旅馆业长住人员进行核查登记,对长住人员要进行核查,无正当居住理由的,要查明情况。对疑似传销人员的要进行锁定。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出租户等),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查获的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触犯刑律的坚决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