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接到黑龙江“尚朋高科”网络传销案的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临河地区参与投资“尚朋高科”网络平台的会员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3日),持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账凭证、个人账户截图复印件等相关证据,到临河分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
郭警官:0478-8960520、13029585555
崔警官:0478-8960503、13190856652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