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销售保健品为名搞传销 两女子投案自首
赤峰市红山区的范某某(女,48岁)、刘某某(女,54岁)以销售保健品为名搞传销。9月3日,范某某、刘某某来到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据了解,今年5月28日,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称:范某某、刘某某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在赤峰进行传销活动。7月15日,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这2起案件立案侦查,民警查明:2001年以来,刘某某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达1000余万元,非法所得9万余元。2003年以来,范某某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达1500余万元,非法所得60余万元。
至此,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刘某某进行网上追逃。9月3日,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刘某某到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涉嫌传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刘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红山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