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实施 “ 四项措施 ” 增强打击传销工作实践效果
2010 年初以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按照 “ 固本强基、建立机制、严防死守、重点打击、深入宣传、群防群治 ” 的工作思路,不断总结打传工作经验,深入分析、解决打击传销工作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加大打击传销的工作力度,增强打击传销传工作实践效果。
工作中,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主要采取了四项工作措施:
一、准确把握尺度,实施综合治理 。打击传销工作中,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突破了原有的 “ 单兵作战 ” 的打击模式,针对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部门协作,组合部门优势,对工作中涉及刑事、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进行综合治理。同时,系统总结传销组织发展新特点、新动向,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协作,以此提升打击传销工作水平。
二、做好宣传引导,建立群防机制 。 一是 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大宣传力度,如在汽车站、火车站、人才交流市场、学校等张贴打传宣传海报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通告,提醒外来务工人员辨别传销,慎防误入传销组织的圈套。二是组织 15 个基层局与辖区办事处联合开展创建 “ 无传销社区 ” 活动,通过举办 “ 无传销社区 ” 启动仪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4 次,发放宣传材料 5820 余份。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识别、防范能力,发挥其能动性,建立群防群治的打击传销机制。三是组织开展创建 “ 无传销校园 ” 、 “ 无传销工厂(地) ” 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多种形式从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同时,依托各类新闻媒介,公布大要案件,剖析典型案例,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特点、表现形式、惯用手段,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对农民、学生、下岗工人、复转军人、老年人等易误入传销组织的“高危群体”进行不间断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防打结合、打防并进”,从舆论上形成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四是在已创建的 “ 无传销社区(村) ” 落实各辖区属地管理责任制,分区划片,联防联打,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预警,建立快速打击传销工作网络,形成了部门抓协调、机关抓组织、基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灵活机动的基层防范传销体系。
三、形成打传网络,注重日常监管 。 一是 为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形成空间和时间上的监管网,市局结合工商所责任区的监管模式,按照既定的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收集可疑信息,明确打击任务,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建起一张点线明晰的打传监管网。二是结合日常监管中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呼市地区存在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传销类型、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同时,依托打击传销信息库,充分运用已有信息,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从中排查出案件线索以及可能影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确定重点对象和工作目标。三是按照打击传销 “ 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 的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做好调查、摸排案件线索的工作,及时掌握传销活动的高发地区,确定重点打击区域和重点打击地点。截止目前,呼和浩特工商局查办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案件 10 件。
四、健全信用制度,引导规范直销 。 在完善直销企业基础数据备案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直销监管人员培训,引导其守法营销。在此基础上,建立直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督促直销企业诚信经营。该局还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规范直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监管直销活动,依法规范直销行为,严厉打击打着直销等旗号从事传销的活动,对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切实保障了直销市场的健康运行。同时,与 15 家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签订责任状,规范在本地区尚未取得直销许可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截止目前,共查处违法直销行为案 2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