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强化行刑衔接精准打击传销活动
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完成了关于赵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参与人员的调查处置工作,这是该省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依据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和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加强协作配合,运用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全方位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不仅有力震慑了违法传销人员,也标志着双方在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上迈出新的步伐。
今年年初,公安部门对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赵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相关参与涉案人员名单移交省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置。接到案件线索移交函后,该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相关参与人员线索进行了审查研判,通过与公安部门共同分析筛查,及时部署西宁、海东、海南、海北、黄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发挥领导组织作用但未追究刑事责任的13名参与人员进行调查处置。经查,涉案参与人员在组织者赵某某等人的蛊惑下,打着“一带一路分享经济”“互联网+分享+汽车”“一人一车车主创业联盟”“人无股权不富”等旗号,以交纳10000元成为会员,可享受团购或会员价低价购买指定品牌轿车为诱饵,鼓动会员采取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并依据发展下线数量进行计酬和返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财产安全,属《禁止传销条例》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区别不同违法情节,依法对涉案参与人员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
截至目前,青海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置传销案件3起,向公安部门移交传销涉罪案件5起,通过职能优势互补,进一步凝聚了执法合力,切实推动打击传销行刑衔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