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警示:远离网络传销
近期,四川省部分地区不断出现传销组织借互联网平台推销“产品”、从事传销的犯罪活动。4月8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发出“远离网络传销的警示”,并向市民搜集网络传销活动的线索。
四川省部分地区近期出现传销组织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络购物、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络营销、远程教育等名义,用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手法,借互联网平台从事传销的犯罪活动。部分群众听信其高回报、低风险谎言,陷入传销团伙控制中,有些人被传销组织“洗脑”后成为痴迷者不能自拔,其结果都是血本无归,甚至家破人亡。
其中一则案例比较典型:2010年11月,瑞典-时代网络有限公司(又称E时代网络有限公司)以在其网站上点击广告就能获得报酬为名,在全省大肆拉拢人员,从事传销活动。此案也是我省近期发生的一起规模较大的网络传销案件。
省工商局指出,网上传销,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传销组织者发布传销制度的信息、参加者加入的信息、发展下线的信息、提取报酬的信息等,形成“信息链”;在资金流转上,往往通过银行汇兑、邮政汇款收取钱财,再按同样渠道返回提成,形成“资金链”。不少网上传销甚至没有真正的商品,完全依靠“信息链+资金链”运作。
省工商局提醒,知情者可向当地工商(电话12315)或公安机关(电话110)举报传销组织或骨干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