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美家园”互助理财项目,交400元回报10.8万元搞传销
“缴纳400元加入“互助理财”项目,通过不断拉人头,最终能回报10.8万元。”实际上这是传销骗局。2月24日,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该起传销案的判决书。被告人秦某胜伙同其女朋友朱某某以互助理财为名开展传销活动,并将以高于原价20%的价格将加油卡、手机等商品卖给会员。
了解到,2016年3月14日,被告人秦某胜成立潍坊市慧美家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慧美家园公司),住所地青州市青都国际步行街,后迁至青州市化工二大集附近,其任法定代表人。秦某胜的女朋友朱某某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具体负责记账、收发资金等,并招收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宣传、接待、登记等工作。
在慧美家园公司成立之初,秦某胜成立了“慧美家园”互助理财项目。该项目分为小盘、中盘和大盘,每盘又分为A、B、C三级,C级下设有三个B级,B级下设有九个A级。
参加者缴纳400元可成为该项目的小盘A级会员,公司每日返现5元,120日共返还600元,小盘A级会员介绍发展27人加入公司成为小盘C级会员,以此类推,最高至大盘A级会员。
小盘会员每发展一名会员可提成5元,中盘会员每发展一名会员可提成50元,一名会员最终可获利108000元。
在该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大量会员为了更快晋升为中盘会员获取更多的提成,借用他人名义,一次性缴纳多人会费直接成为中盘会员。
同时,慧美家园公司还通过搭售商品的方式,变相收取会员的传销资金。慧美家园公司以高于原价20%的价格把加油卡、手机、日用品、保健食品、花生油等商品卖给会员。
2016年10月31日,慧美家园公司负责人秦某胜以银行卡丢了为借口,停止给会员返利。同年11月11日,薛某等人向青州市公安局报案。案发后,被告人秦某胜、朱某某潜逃,后被上网追逃。
2017年11月3日,秦某胜被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民警抓获到案,同年12月20日朱某某被曲阜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
2019年7月4日,青州市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宣判后,秦某胜、朱某某提出上诉,潍坊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裁定发回重审。同年10月15日,青州市法院重新立案,并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青州市法院认为,秦某胜、朱某某以互助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加入的先后顺序组成一定的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刑罚。
近日,青州市法院综合考量二被告人在传销组织中所处地位和所起作用、发展会员层级和人数、归案后认罪态度等情节,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秦某胜、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和二万元。[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