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加入传销组织发展会员4320人,获利37万元被公诉
加入传销组织后,女子卢某某累计发展下线29层,发展付费会员4320人,获利37万余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卢某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5年10月18日至2017年8月22日,万某某(另案处理)担任上海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期间,以公司名义先后实施“九级分成”、“三级分成”加盟制度,共计发展会员80539人(初级门店29441人、中级门店2569人、高级门店9732人、普通会员38797人),收取初级、中级、高级店加盟费人民币1.49亿余元;收取城市代理费、片区代理费、线上充值合计人民币1.47亿余元。
2015年12月起,被告人卢某某在该公司注册成为高级店会员,对外宣传上述传销模式并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截至2017年8月22日,被告人卢某某累计发展下线29层,发展付费会员4320人,其实际控制的两个APP账户累计非法获利人民币37万余元。
2018年9月12日,被告人卢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普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卢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普陀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卢某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