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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生被骗入合肥传销遭拘禁 日前被解救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姚凯 2015年01月1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传销害人不浅,无论是刚入伙的“下线”还是达到一定级别的老总:女大学生找工作时被骗入异乡的传销组织,不仅随身物品被没收,还遭到非法拘禁;入伙传销后没有实现发财梦反而负债累累,6名传销分子想要回入伙费,因而拘禁了“老总”;而另外4名传销“老总”因为下线追债追得紧,虽然逃到了老家也过不了安生日子,最终返回合肥自首。

 

  河南大学生被同乡骗入合肥传销 遭非法拘禁,日前被解救

 

  被讨入伙费 四传销老总自首

 

  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批准逮捕

 

  “我女儿可能在合肥被绑架了,请帮帮我。”12月13日,合肥瑶海区龙岗派出所接到这样一个求助电话。身在河南的刘先生称,女儿已经失联十多天了,只知道离家的时候去了合肥。幸运的是,警方当天接到辖区金光苑居民报警,称可能存在一个传销组织。警方进行检查的时候,意外发现了刘先生的女儿小爽。

 

  下线追讨“入伙费”,黎某等四名传销“老总”逃到湖北老家,后迷途知返,返回合肥自首。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四人于日前被庐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河南父亲求助找女儿

 

  龙岗派出所桑副所长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介绍,13日上午,河南一位姓刘的先生打来电话,称自己的女儿小爽十多天前离开了家,说是到合肥参加一家公司的面试。可是自从上了火车,就再也没有音信,怕是发生了意外,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到女儿。

 

  刘先生介绍,小爽今年23岁,目前在河南一所高校上大四。经过刘先生的仔细回忆,小爽曾说要到长江批发市场附近,“我们立刻调取各个社区的流动人口资料,并没有发现小爽登记居住证明。”

 

  失联女孩现身传销窝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人意料。当天中午,值班民警接到辖区金光苑居民的报警,称5栋6楼的一户出租屋,每天都有大量的外地人进出,还有讲课的声音和欢呼声,可能是一处传销窝点。“我们立刻就出警去现场,结果发现里面有12名涉传人员和一些传销材料。”桑副所长说。

 

  “在核查户口的时候,我注意到一名河南女孩,23岁,正在上大四,和上午报警的刘先生所说的其女儿信息比较吻合。”桑副所长说,他当即将女孩隔离开询问,结果发现正是刘先生失联十多天的女儿。

 

  女孩被骗传销遭拘禁

 

  小爽当场向桑副所长求助,称自己13天前被老乡骗到合肥,被迫加入了传销组织,手机、身份证等随身物品全部都被没收了,并且被传销分子轮流看管,稍有不合意,传销分子就对她打骂。除此之外,每天还要听大量的洗脑课程,被强迫加入传销组织。

 

  “这已经是非法控制人身自由,并且时间很长。”桑副所长说,他们当即将11名涉传分子及小爽带回了派出所。经过了解,一共有8人对小爽进行过打骂,构成非法拘禁罪。民警随后将这8人移交给辖区刑警队处理,目前已经被刑拘。

 

  当晚,小爽在派出所吃完饭后,民警联系上了她的父亲刘先生。“在交待清楚后,我们专门给小爽购买了返乡的火车票,还送她到火车站。”桑副所长说。

 

  2011年9月,湖北人黎某经他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并缴纳69800元。该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晋制”的模式进行奖金分配,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和购买的份额来计算提成。由于“表现突出”,才一年时间黎某就晋升老总级别。

  加入传销组织后,黎某陆续发展同乡周某、汪某、向某成为其下线,三人也先后晋升为老总级别。据检察官介绍,该传销组织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达一百多人,自2012年10月以来非法敛财达六百余万元。

 

  由于合肥打击传销的力度加大,下线催着退钱,四个人感觉在合肥呆不下去,今年10月洗手不干。尽管回到了湖北老家,下线仍紧追不放,他们虽然是“老总”,钱也全部交给上线了,被逼无奈的四人决定在湖北自首。由于当地警方不受理,四人又连夜包车回到合肥,向庐阳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归案后,四人对自己于2011年以来在庐阳区进行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0月23日,黎某等四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刑拘。日前,庐阳区检察院依法对黎某等四人批准逮捕。

 

  讨要入伙费 六下线拘禁老总

 

  涉嫌非法拘禁罪,因认罪悔过态度良好被训诫

 

  朱某、张某等六人是传销组织下线人员,入伙传销后不但没了收入反而负债累累。他们想拿回“入伙费”后退出传销组织,就将传销“老总”看管起来。

 

  11月11日,朱某等六人以要回家路费为借口将三名传销“老总”陈某、喻某及吕某骗至合肥双岗一传销窝点,谈了许久未谈拢,其间吕某偷偷溜走,朱某等人就将陈某、喻某身上的现金、手机、手表等值钱物品拿走,并把二人看管起来。


  为便于看管,在12日凌晨时,他们将喻某带至另一传销窝点,途中喻某大喊“救命”,引来路人围观。无奈下张某报了警,把喻某送至派出所。之后因陈某仍不同意退钱,几人于13日将陈某也送至派出所。

 

  朱某、张某等六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11月27日,庐阳区检察院受理该案件,经审查认为六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态度良好,对六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当面训诫。12月5日,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六名犯罪嫌疑人亲笔“悔改书”,“悔过书”中言语恳切,对自己误入传销组织后悔不已,对自己因不懂法律而犯下的罪行表示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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