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金融”传销骗局骗了数十万人!
从2017年7月1日起,EOS(又称柚子币)在虚拟货币交易所上线后,衍生出众多以打理“柚子币”赚钱为名的传销骗局。其中,包括已经崩盘跑路的“柚子魔方”、“柚子投票”、“柚子生态”等等。其中,2019年8月13日和10月24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柚子生态”特大传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柚子生态”特大传销案庭审现场
日前,又传出同样以打理“柚子币”赚钱为名的“EOS金融”(又称EOSFIN,柚子金融)崩盘跑路的消息,其网站也已经无法打开。
据被骗的投资者称,林传波、张水灿等人从2018年8月底开始,以“美国EOS基金会中国区EOS推广八大系统‘之一的名义,在晋江市池店镇租下百捷国际中心9楼,设立EOS柚子金融中国区俱乐部,并通过召开培训会、酒会等方式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买“柚子币”存入“EOS金融”平台,并承诺给予存储两年,五倍高额收益回报,制度三年不变等大肆进行金融诈骗活动。
鹰鉴了解到,“EOS金融”对外宣称,“EOS金融”是柚子币发行方Block.One公司成立的强大区块链金融生态。并拿出3亿枚柚子币,通过“EOS金融”平台让持有柚子币的用户得到稳定、可持续的收益。无论利息还是奖金均已柚子币的形式发放。也就是众多资金盘骗局中,常见的“存币生息”圈钱套路。
该平台规定,参与者通过推荐的推荐注册成为“EOS金融”的会员后,就可以将柚子币存入,每天获得利息收益。并根据存入虚拟货币数量的多少,将会员划分为四个级别。最低存入50个柚子币,最高需要存入500个柚子币。
“EOS金融”鼓吹,会员将500个柚子币存入“EOS金融钱包”,并存满24个月,就能获得6倍的收益,净赚2500个柚子币的静态收益。
会员除了上述静态收益外,发展下线还有动态收益。动态收益是指,会员每直接发展一名下线就能获得8%的直推奖。在发展会员的过程中还有层碰奖、见点奖、领导奖、新增业绩奖等奖励。同时,当自己的团队业绩达到一定数量以后还有晋级奖。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EOS金融”开始更改制度。2月2日,“EOS金融”网站突然关闭,导致众多投资者亏损。随后,“EOS金融”的发起人和和核心负责人林传波、张水灿等人,先后解散会员群,并销毁证据。
被骗的投资者还称,林传波、张水灿等人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江西、上海等地诱使数十万人参与其中,涉案金额初估达数十亿元以上。
另外网传,“EOS金融”的操盘手和核心负责人林传波、张水灿等人已经被警方抓获。
实际上,“EOS金融”的动态模式,与滕州市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柚子生态”特大传销案如出一辙。
2018年5月,李华明伙同姜百松、蔡某、黄某、陈某旺、赵某刚、赵某伟共同发起出资组建、操纵、管理“柚子生态”传销平台,以打理“柚子币”虚拟货币为幌子,以高额的静态收益、推荐奖、管理奖、领导奖等奖励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会员,骗取财物。
至2019年2月案发,李华明等人依托“柚子生态”传销平台38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92亿余元。
2019年7月4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李华明等六人提起公诉。同年8月13日和10月24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柚子生态”特大传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鹰鉴在此提醒广大虚拟货币的投资者,我国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本身向我国公民发行“柚子币”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