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七成传销人员为大学生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9月2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昨日,市打传办召开会议,公布近期打击传销案例。会上分析,对比国内其他地方,我市的传销呈现出低端化特点,目前拉人头的传销大概占到75%。其中,身份为大专、本科毕业生的传销人员,约占被查获参与人员总数的70%。

 

  “我市传销呈现出低端化特征。”市打传办相关人士表示,对比国内其他地方,我市的传销一是数额比较低,加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少则几百元、多则四五千元,而2009年查获的广西北海“307”资本运作传销案,入门费高达6.98万元;二是欺骗手段比较单一,大多是人见人、面对面地进行欺骗,有的还要居住在一起,极少发生通过互联网络来发展人员的“不见面”式传销。具体到各种类型传销的比例,商品传销大概占到20%,拉人头传销大概占到75%,网络传销大概占到5%。

 

  在传销人员构成上,根据对传销现场调查情况,身份为大专、本科毕业生的传销人员,约占被查获参与人员总数的70%。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在东城查获3个传销窝点共28名传销人员,全部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其中不乏知名高校毕业生。

 

  案例:拉人头从中获提成

 

  本月初,市打传小组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依法对位于黄江镇鸡啼岗村某房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检查,当事人田某也在现场。

 

  今年初,田某通过购买一份价值3800元产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成为东莞某服饰传销公司的业务代表。该公司以依靠“特许连锁销售制度”牟利为目的。据田某交代,只有通过购买一定数量服饰公司产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成为公司的业务代表后,才能取得销售公司产品的资格以及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通过拉人头,发展他人加入,可以从中获提成。(东莞阳光网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