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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传销案
作者:周建军  文章来源:北方新报  点击数 150  更新时间:2012/2/13 12:26:26  文章录入:admin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传销案,据初步统计,受骗人数达150余人。 2月9日,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某、郑某、白某被检察机关批捕。

 

    据了解,2月3日,宁城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松山区的于某、郑某正在宁城县某宾馆进行网络传销中的点击广告赚钱提现讲座,在此之前,二人以点击网站赚钱为由发展天义镇居民李某、白某夫妻二人为下线,李某、白某又以点击网站赚钱为由骗取天义镇居民闫某、刘某等每人3000元,成为公司会员。民警调查发现,2011年12月,于某、郑某二人找到宁城县天义镇居民白某的丈夫李某,为其讲解点击广东某广告公司网站的广告发展下线赚钱的内容,并收取3000元发展李某为直接下线。民警还了解到,如果登陆该网页,必须是交了3000元入会费的人员,使用网站给的用户名和密码才能够进入页面。在没有发展下线的情况下,每天点击一遍,网站便给会员返回50个电子币,如果发展1名下线后,点击一遍可以获得100个电子币。会员发展1名下线可以获得300个电子币……1个电子币可兑换人民币1元,每5天兑现一次。

 

    白某自其丈夫李某成为广东某广告公司会员后,以在本县只要点击广东某广告公司网页广告每天能赚95元、发展1名下线另外还可获取奖励300元为诱饵,以传人头方式发展下线,至案发时已发展下线150余人。由于广东某广告公司网站于今年2月2日关闭,会员获得的电子币不能及时兑现,部分受骗人便到公安机关报了案。2月3日,广东某广告公司网站关闭后,转来一个新的汇宝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原会员全部挪到这家网站继续开展传销活动,于某、郑某负责对会员进行培训。民警经过查证,这两家网站内容完全一致,只是变换了一下名称,通过调查还发现,这是一起变相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月3日,宁城县公安局对于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同日,于某、郑某、白某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