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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分局展开对城区非法传销组织大围剿
作者:松林 堆勇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  点击数 136  更新时间:2012/2/21 15:43:19  文章录入:admin

 

  近年来,忻州市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非法传销组织活动的打击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非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忻州市城区并没有绝迹,特别是在一些城乡结合部甚至出现抬头、反弹和死灰复燃的现象。在一些地方的非法传销人员中甚至出现了盗窃、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可见,非法传销的存在已严重危及城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严重损坏忻州市的文明城市形象。


  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力度,彻底清理盘踞在城区的非法传销人员。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把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当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一月份开始就展开了对非法传销人员及非法出租房屋业主地毯式的大清查、大围剿、大遣散行动。该局结合城区的具体实际采取了三项措施。


  首先,结合近期开展的声势浩大的“治安大清查、信息大收集、可疑人员大盘查”专项行动,对在城区的出租屋展开了不漏一村、不漏一街、不漏一户的大清查。截止2月20日,已打掉城区的传销窝点73个,依法拘留30人,依法处理非法出租房业主30人,遣散传销人员3800余人。


  其次,在加大日常宣传力度的同时,近日还向城区的市民发出了10000份的《告城区市民书》。书中明确要求,凡是有房对外出租的市民,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对租住人员要查验其身份证,严禁将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家中现已居住着非法传销人员的房东,看到本告知书后,要在三日之内解除租房合同,收回房屋,驱走非法传销人员,绝不允许继续留住。对明知故犯,继续容留非法传销人员的房东和业主,一但被发现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再次,对那些仍然在忻州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人员进行了明令警告,凡是从事非法传销的人员看到本告知书后要很快觉醒,不要心存侥幸,尽快离开忻州。同时,号召城区的广大市民,一旦发现非法传销人员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居住活动,要及时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予以举报。


  日前,直属分局局长杨彦清表示,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力度,进一步打击非法留住非法传销人员的房东和业主,进一步压缩非法传销活动的空间,要力争在三月底前坚决、彻底、干净地铲除在忻州城区的一切传销组织和人员,不获全胜绝不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