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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传销千元电脑卖2万 |
作者: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82 更新时间:2012/3/9 14:01:0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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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漫画:张建辉
●中山近年最大传销案昨开庭,11名成员受审,不少人回报率超10倍
●谎称与中国移动合作3G无线上网,吸收资金1500余万,涉案2000余人
南都讯 记者吕婧 打着与中国移动合作3G无线上网的幌子,一家网络通讯公司把几百元的山寨手机卖到5000元,1000元的电脑卖到2万元,以承诺向会员逐月返利为诱饵,疯狂发展下线。
昨日,公司11名核心人物被控领导、组织传销罪,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过堂。根据检方的证据,其中不少人的投资回报率超过10倍。
推荐入会获8%分红
这起涉及11名被告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案,是中山市近年来破获的涉案人员和层级最多、影响最大、涉及面最广的传销大案,并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期间检方曾经过两次退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昨日,该案终于在中山市一院开庭审理。
据指控,2010年3月,罗某国在境外人员的游说下,加入香港一点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罗某盛组建“深圳市一点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一点通”),吸收郭某(女)为公司股东,雇请被丁某志为公司技术管理人员,建立“一点通”公司商务网站。
传销手法1
公司成立后,罗某盛四处宣称公司与中国移动签订了3G无线上网合约,使用富士康的电子产品。只要购买公司产品就能成为会员,除了获赠产品,还能拥有网站广告位。
最为吸引人的是,介绍一名新会员可提取其入会费的8%作为分红,还可从自己发展的10代以内的会员业绩中提取利润,以后公司每发展一个会员,每名老会员就可获取5元的业绩回报。
山寨机价翻10倍出售
2010年9月,罗某盛等3人来到中山,通过人介绍认识了女子谢某兰,成功把她发展为下线。此后,谢某兰在中山发展迅速。入伙的会员中,有人还把自己的亲人、朋友拉入伙,比如彭某珍,把弟弟彭某德,他的同居女友唐某惠都发展成会员。昨天3人一起坐上了被告席。
2010年12月13日,罗某盛、谢某兰等人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怡华大厦东座五楼511室设立中山市一点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山一点通”)。至案发,该公司共发展会员300余人。
庞大的会员数量成就了罗某盛等人的“事业”。昨天法庭上有人交代,自己投资5000元,最终从公司获利7万元。彭某珍交代,自己投资2万元,最终从公司获利达30余万元。
公司不少核心人物的投资回报率都超过10倍。
传销手法2
罗某盛经营所谓3G事业的产品,其实是一批价值低廉的手机、电脑。昨天,罗某盛在法庭上承认,“手机的成本价几百元,卖给会员5000元;电脑的成本价千把元,卖给会员2万元”。
法庭上还有人直接指出,“这些机器根本就是山寨机,我一拿到手就开不了机,有问题”。
服务器放在国外
据检方指控,该传销团伙涉及深圳、中山、广州、佛山等地,共计吸收会员资金15552883 .7元,涉案人员达2000多人。昨天,罗某盛坚称公司实际获利并没有这么多。“这些数字是我做出来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会员加入,其实公司账面最后只有六七百万”。罗某盛称,公司最主要的获利来自于卖产品,到后期,公司已经无法支付会员返利。
从2010年9月开始,中山市警方陆续接到被害群众举报,随即成立办案组秘密调查,并于去年4月份陆续抓获11名嫌疑人。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传销手法3
值得一提的是,罗某盛在公司内一直使用假名,昨天在庭上,不少被告人表示,直到进入看守所,他们才直到罗某盛的真名。另外,罗某盛特意把内网计算业绩的服务放在美国。“这么做是为了规避检查”,一位参与办案的民警称,如果把服务器放在国内,查扣后侦查人员能迅速摸清组织的网络结构。事实上,此次能认定11名被告人,侦查人员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传销模式
只要花5000元购买一点通公司的电脑或手机等产品,就可以成为公司的会员。根据入会费的多少,会员分为4个级别:缴纳5000元为普卡会员、缴纳2万元为银卡会员、缴纳8万元为金卡会员、缴纳20万元为钻石卡会员。
利润分两个部分———静态利润和推广奖。
静态利润以积分计算,每5000元计1分,只要公司收入5000元,公司所有会员就可以加1分。4个级别的会员每月初按照积分数额收取上月的静态利润,其中普卡会员5元/分,每月封顶1500元;银卡会员10元/分,每月封顶5000元;金卡会员15元/分,每月封顶2万元;钻石卡会员20元/分,每月封顶6万元。
推广奖是对发展新会员加入公司的一种奖励,以单笔业务额的53%计算,公司在该单业务款到账后的第二天,会将利润支付给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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