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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打击传销任重道远
作者:李宏  文章来源:黄河新闻网  点击数 115  更新时间:2012/3/21 20:18:43  文章录入:admin

 

   

 


  今年3月晋中市公安局和晋中市工商局联合在全市部署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大街上到处粘贴的公告。公告内容尤其提到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东也将进行处罚,这极大的提升了震慑力。截止目前已先后破获非法传销违法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打掉传销窝点36个。

 

  近日,记者在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走访了有关办案民警。

 

  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

 

  吃得苦中苦,才能人上人

 

  今天投入100,明天收获10000.....

 

  有人跟你说这些话,一听就似天方夜谭的荒谬语言,却被传销组织奉为致富“圣经”广为传诵。就是在这种痴人说梦的言语蛊惑下个个深陷泥潭,甚至不少人在被解救后依然执迷不悔,深信自己从事的是“辉煌的事业。”

 

  传销人员为了一夜暴富的谎言,不惜欺骗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不择手段的欺诈,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也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就在2012年3月2日,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榆次76宿舍一间民房内有传销人员被控制,并被殴打,现求援助。接到110指令后,民警们迅速赶到事发地点,经过仔细摸排,终于找到传销人员的“窝点”,现场发现有10余人,经询问疑是传销人员,民警们立即控制在场人员并带回审查。

 

  经审查,被害人韦某,27岁,安徽安庆市人,2012年2月6日被朋友骗至榆次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由于其不愿参与,犯罪嫌疑人石某、特某、张某、张某某等四人先后将韦某非法拘禁在榆次北关的一间民房和76宿舍的民房内。并多次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小腿与臀部、手部多处受伤。目前,在民警解救韦某后,已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石某、特某、张某、张某某等四人刑事拘留。

   


  这些传销人员对洗脑无效的就是暴力和敲诈;被洗脑成功的,他自己就会为了梦想,想法欺骗亲朋好友,民警抓住后,今天放掉,明天继续,哪怕是家中父母、亲人劝说也不回去,甚至以死相逼,他们不愿放弃他们认为的伟大事业。更有甚者公然暴力抗法,以身试法,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

  就在不久前,榆次西南街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去铲除传销窝点,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由于传销人员众多,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有多人与民警发生冲突。城区分局治安大队接到派出所反馈,通过查找已经对阻扰执法的多人采取措施。

 

  3月9日,晋中市公安局经侦、特警、刑侦等与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的民警联手,在开发区韩村一处民房内抓获“中国明明商”传销骨干人员30余名,中国明明商宣扬“互助共富”,来去自由。同时,他们吸纳的对象为中老年人,发展的“下线”都是亲戚朋友,不以大规模集中上课方式“洗脑”,而是在平时聊天时进行,更让人防不胜防。

 

 

  目前,传销组织也在升级,没有了以前聚众骚扰左邻右舍的行为,更多的是为房东如清雪、打扫办好事。从外表看更加隐蔽,而且房租不少给,由于民众的不理解,举报和反映问题的也就不多,甚至为传销人员通风报信,更增加了打击难度。

 

  因此,在许多非法传销活动中,传销已经转变为“拉人头”的欺诈活动。整个传销网络完全是依靠下线人员缴纳的金钱维系运作,它是国际社会痛恨的“经济邪教”,也有民警称之为“经济法轮功”。它严重干扰了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打击传销是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只是公安与工商的职责,在专项打击结束后,是否可以在巩固成绩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考虑利用团委、妇联等社会力量,建立反传销组织,利用志愿者和社区警务工作相结合,以乡镇、街道、社区、邻里等为基本单元,将“网格”逐级细化到场所、楼栋。利用晋中市推行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责任到人的无缝隙的网络管理模式。结合“知责、履责、问责”“三责”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3月17日,晋中市委书记张璞对榆次区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他指出“依托这一系统,达到情况第一时间知道、工作第一时间反馈、问题在基层解决的目的,提高公共管理、综合服务效率,加强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能力。打造晋中模板,让百姓享受这种全新的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