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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骨干自起炉灶设连锁销售骗局
作者:陈颖蕾 黄元江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73  更新时间:2012/5/4 14:20:16  文章录入:admin

 

  2008年至2010年间,一场发生在广西南宁的传销卷钱风暴正在疯狂上演。短短两年间,福建仙游有60多人卷入其中,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元以上。在这场风暴中,许多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整个陷入到传销漩涡中,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近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主犯黄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提起公诉。

 

  传销老总,始于新疆

 

  据黄某交代,1998年他外出打工,先是在北京认识了同是仙游人的陈某夫妇,因没赚到钱黄某很快就离开了北京去了新疆。在新疆他认识了新疆人“老杨”,不久之后老杨告诉了黄某一条快速发财的路子,谓之“连锁销售”。黄某很快便被这一新颖的理论吸引了,此后的十年间,黄某醉心于“连锁销售”之中并同“老杨”一同去了广西,在广西进行传销时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为其中的骨干,还成功晋升为“老总”级别。10年时间,让黄某卷钱的信心疯狂膨胀,他再也不满足于寄人篱下的小打小闹并且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和邪念,决定大干一票,一场传销风暴也因此开始酝酿。

 

  传销风暴,正式上演

 

  2008年伊始,黄某便开始着手布设自己的传销网络。他先是想起了之前同在北京打工的陈某夫妇,于是他联系了陈某并且邀请他到广西一起来搞新项目。过了一个多月,陈某夫妇来到了南宁,黄某向他们介绍了“连锁销售”。陈某夫妇两人完全听不懂,不明白是如何赚钱的,于是黄某直接告诉他们,让他们直接按自己的说法和要求去做。就这样,陈某夫妇成为了他的下线,之后的两年间逐步形成了一个60多人的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很多是丈夫拉着妻子,妻子拉着儿子、女儿入伙,以血缘亲戚为基础导致这个传销网络变得越来越庞大,同时相互之间联系的也越来越紧密。正是这样畸形的“发财网络”,造就了高达200多万元的销售额。就算是过去了这么多年,这场传销风暴所造成的伤害也并不是单单用金钱就可以衡量的。

 

  明白传销实质,却仍深陷其中

 

  黄某等人进行传销的手法其实很简单,一开始以“服装”、“电器”等产品为名邀请他人加入所谓的“连锁销售”,并通过一系列的吹嘘和蒙骗引人入毂。到了南宁之后,很快新来的那些人就会发现基本上不存在那些需要销售的产品,即使有,也是质量十分低劣的粗制滥造品。靠这些产品赚钱根本就是在开玩笑,想要赚钱就是要发展下线。就算有人这时想要退出,通常黄某就会出来现身说法,蒙骗大家自己是多么的成功,还会带人参观自己的房子和车子。据黄某一伙人供述,“连锁销售”需入份缴费取得资格,每份3300元,最高可入21份69800元,具体是,累计发展1至2份为学习业务员,3至6份为业务组长,11至64份为业务主住,65份至600份为业务经理,600份以上为高级业务员(老总)。每个新发展的下线人员一般都是入了21份69800元,少数人入了11份36800及以下的份额。以入了21份69800元为例,他们可以拿回16000至18000不等的返利,也就是说理论上他们只要发展3到4个人就可以拿回自己的成本甚至开始赚钱。于是在发财梦的驱动下,他们纷纷加入到这个网络,并且从自己亲近的人开始,把这一模式传播了出去,疯狂的卷钱。正是这一系列的原因,使得看似简单的骗局却能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