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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耒阳十名传销骨干被判刑 |
作者:梁 勇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 点击数 179 更新时间:2012/6/7 12:50:5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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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耒阳市工商局、公安局联合破获的香港某国际世贸公司传销案经耒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完毕,任某、李某、姚某等10名传销骨干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两年及两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任某等人自2005年以来,先后加入香港某国际世贸公司传销团伙,以连锁销售、做生意、帮助找工作为幌子,以高利润、高回报为诱饵,采取“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凡加入者均要购买3800元的产品。该传销组织人员分为A、B、C、D、E五个级别。任某等人发展下线数十人,为A级。
2011年3月,耒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涉案传销骨干的住处和活动规律进行了摸排和监控,基本查清了任某等人组织传销的犯罪事实,并掌握了传销人员结构和传销人员申购产品情况。两个月后,该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击,当场抓获正在房间内开会的传销骨干成员6名。同时,执法人员兵分四路,对分布在市内的22个出租房进行全面清查,公安机关抓获传销骨干11人,工商部门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64人。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这起案件涉及来自四川、陕西、湖北、贵州等地的120余人。传销人员采取分散居住、租住民房的方式逃避打击,每天听上线讲课,学习传销的运作方法等。传销人员把同学、朋友、亲戚的详细名单列出来,然后制定计划,分阶段实施,诱骗他们加入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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