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天津警方提示:传销花样翻新 擦亮眼防上当
作者:尹 娜 杨 旸  文章来源:今晚报  点击数 148  更新时间:2012/6/12 16:33:21  文章录入:admin

 

  近期,本市传销犯罪出现花样翻新、频繁“变脸”的特征,犯罪活动更加隐蔽,诱骗目标多指向“熟人”。群众需提高警惕,避免落入传销圈套。

 

  公安机关日前发布安全提示称,群众需高度警惕新出现的几种“商业活动”。警方分析,以下几种活动极可能是“变化面目”的传销:

 

  一、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资本运作”、“境外债券”和“网络点击广告”等眼花缭乱、名目繁多的“致富信息”,其实质依然是换汤不换药的传销,目的就是引诱他人参与。

 

  二、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创建概念馆、申办体验馆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三、亲戚朋友介绍的“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合法直销”、“网络倍增”等信息,组织“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者开展招商会、推介会、免费旅游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此外,警方分析传销主要特征是发展会员。传销要求参与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支付报酬,或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

 

  在此,警方提醒,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钱财,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如果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