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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卷3000万 传销团伙11名成员在湘乡受审
作者:李涛  文章来源:湘潭晚报  点击数 74  更新时间:2012/6/23 16:02:33  文章录入:admin

 

  设立专属网站,以推销“美国石油原始股”为名,短短八个月骗得“会员费”3000余万元。两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因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站在了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6月20日,在这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中,被抓获的中国境内的主要组织者、网头、骨干分子孔某等11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在湘乡市人民法院受审。因案情复杂,涉及人数众多,涉案标的较大,法院未当庭宣判。

 

  2010年10月份,“ESL”网络传销组织头目“迈克”邀请孔某一起合伙开展“ESL”在中国大陆的传销活动,由孔某负责发展中国大陆地区的传销人员。

 

  孔某加入传销组织后,在“ESL”公司注册了十多个会员账号,先后发展了韩某、马某等上层骨干分子,该团伙采用“双区模式”的网络结构,在北京、天津、山东、广东、内蒙、江苏、湖南等地发展了大量的下线会员。

 

  该团伙在湘潭也建立了分支机构,发展了杨某、胡某、黄某、肖某等骨干分子。为了诱使更多的人上当受骗,该团伙除在网上发布虚假股票投资信息外,还煞有其事地在深圳、广州等地举办所谓的“项目启动联欢酒会”,通知各会员参加,使他们深信不疑。

 

  经鉴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期间,孔某等11名被告人借助网络传销活动收取下线会员资金6500多万元。